当前位置: 首  页 >> 信息发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学年鉴定工作通知

来源: 日期:2020/10/22浏览量:关闭

研工[2020]1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学年鉴定工作是研究生阶段性自我总结的重要环节,也是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督促和激励研究生刻苦钻研,全面发展,现将2019-2020学年度的学生学年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年鉴定工作

学年鉴定目的在于让研究生认真回顾总结自己在过去一年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明确新学年努力的方向。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各培养单位要在导师或班导师具体指导下,由党团支部和班委会负责,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每一名学生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

2.研究生自我总结。在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研究生本人对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进行认真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工作能力、道德行为及生活等方面,并形成文字材料,认真填写《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年鉴定表》相关信息。

3班级鉴定。由班级学生干部负责,鉴定要详实、实事求是、全面、公正,在评价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导师意见。导师对研究生在一年的学习、科研和日常生活的行为进行评价,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的建议。

5.班主任意见。学院根据研究生一年的整体表现进行客观评价。

6.学院意见。学院根据研究生一年的整体表现进行客观评价。

7.学校意见。

材料以学院为单位,11月13日前统一提交。

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填写附件:《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年鉴定表》,之后统一到研究生院加盖公章,由学院留存;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0年10月22日

主办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    邮编:110866    版权所有: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备案号:辽ICP备05001374号

联系电话:024-88487139(管理科)、88487056(培养科)、88487253(学位科)、88487057(招生科)、88487253(学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