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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6/10/14浏览量:关闭

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研工[2016]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沈农大待发文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在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日常工作。

2.各学院制定本单位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体评审细则(方案)。各学院研究生工作部门负责在本学院内进行宣传动员、政策解读、资格审查。

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原则上应由9名以上成员组成按照学校评审细则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1.名额分配

2016年,全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评定7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4人,硕士研究生54人。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名额收回

   各学院初评上报人员中,如有申请资格不符、申报材料不真实等原因未通过复审者,则名额由研究生院从该院收回,校内调剂使用。

3.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我校规定的基本学制内在读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规定的基本学制均为3年

2.申请条件:

按照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20159月修订中规定的申请条件执行。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研究生院复审,报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终审。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申报。研究生本人按要求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9;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支撑材料为20169月30日之前所获成果。

2.学院初审和推荐。

2014研究生初审:重点考察申请者各个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缺一不可;科研、创新能力,发表论文,活动获奖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情况。

2015级研究生初审:重点考察申请者的学习成绩,特别是外语水平;科学道德水平,发表论文、活动参与以及参加学术交流情况。

2016级研究生推荐:重点考察申请者科学研究潜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有博士点学院推荐1名,硕士点学院推荐1名,学校统一进行评选

3.结果公示。各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推荐)学生名单后,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院上报。获奖(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5.研究生院复审。研究生院对通过学院初审的申请者资格进行复审;汇总整理2016级推荐学生材料。

6.学校终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拟获奖者名单进行终审;对2016级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者进行评选。

五、日程安排

1. 1013日,召开各单位主管研究生负责人会议,布置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

2.10月14日,各学院将确定的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及评选具体细则方案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备案单位评审委员会名单,审核学院评选细则方案)。

3.10月1618日,各学院宣传动员、组织申报、进行评审,等额确定2014级和2015拟获奖名单,提出2016研究生推荐名单,参加学校统一评选;

4.10月1923日,学院公示5日;

5.10月24日,学院将评选结果和2016级推荐材料一并上交到研究生院;

6.10月25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通过2014级和2015级名单,评选201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

7.10月2529日,学校公示5日;

8.10月31日,确定最终获奖人员名单,上报辽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上交材料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评选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材料”命名打包后发至:261171859@qq.com

材料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份;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推荐的2016级研究生附在表格最后)一式一份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推荐的2016级研究生附在表格最后)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附电子版;&, lt;, , /p>

4.201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5)

5.201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6)一式一份

6.2016级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7)一式一份

7.2016级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8)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附电子版;

8.学生本人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装订封皮见附件10),装订顺序为: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成绩单3外语过级证书4学生发表论文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2016级硕士研究生提交本科成绩单、学分绩点、专业排名情况证明、入学初试成绩证明、外语过级证书、本科获奖情况及本科论文情况等复印件

2016级博士研究生提交硕士期间成绩单、发表论文情况、外语过级证书、获奖情况及硕士毕业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七、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重要性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

2.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学院(所)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工作。 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引导和教育获奖学生珍惜荣誉、合理使用奖学金。

3.要保证公正、公开、公平做好评审工作

各学院(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标准,细化评审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要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当年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各学院(所)具体实施细则(方案)未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评审委员会名单未进行备案之前,不得提前布置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附件

  1. 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5. 201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

6. 201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

7. 2016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登记表

8. 2016级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登记表

9.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0.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装订封皮及材料目录

11.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1-10.doc

附件11: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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