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研工2016 [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暑假放假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假期研究生的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研究生暑假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安排
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至8月27日(星期六)放假。8月28日(星期日)开学,报到注册,8月29日(星期一)上课。
二、新学期报到注册安排
注册时间:8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注册地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到注册点。
报到注册时必须本人持研究生证、通过指纹系统且签名注册,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向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否则将按照学校规定处理。请假同学回校后必须持导师签字的假条销假并到培养单位补注册。研究生院将对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和销假的同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对未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停发在校期间的助研津贴(报到销假后不予补发之前部分)。此外,开学报到注册为研究生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依据,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的同学,取消当年参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三、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及留校学生教育管理
(一)加强对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学生离校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对学生进行离校前的安全教育。学生寝室门窗、暖气、电源等要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同时要告诫学生注意寝室内个人贵重物品的保管,贵重物品不要留在寝室;在往返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以及防抢、防盗;尤其是外出旅游的同学,要注意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并经常与家人、师友保持联络。跟随导师参加课题调研或外出试验的同学,要注意在试验期间的自身安全,并与导师保持联系。
(二)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动向,准确统计假期留校学生的名单和留校时间。暑假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校住宿的同学,必须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按实际情况到所在培养单位登记留宿信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2016年7月13日上午下班之前前将本培养单位《研究生假期留校住宿情况汇总表》上交到研究生院备案(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学院批准留校住宿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不得违章用电、私自留宿他人,保证按照学校规定的正常时间作息,不扰乱学校的正常工作运行,并提高安全意识,保护自身和财产安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假期建立研究生管理专人值班制度,并做好假期留宿人员的管理工作。
附件:2016年暑期留校研究生住宿汇总表2016年暑期留校研究生住宿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电话:024-88487139
校公安处电话:024-8848711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