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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6/12/30浏览量:关闭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研字〔20161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自2014年首次参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项目以来,共有23人次研究生成功获批,其中11已经完成培训计划归国回校继续开展科学研究,我校研究生国内外联合培养工作有了良好基础。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article/723/现将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是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坚持“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校院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国家公派项目包括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博博士学位、攻博硕士学位和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我校主要推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全国共6500人,我校推荐比例为2016年博士招生人数的7.5%,即为11人。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能自觉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每学期能按时注册报到。

(三)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1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五)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拟赴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国家的申请人,如被录取,派出前外语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如工作语言为英语,在英语达到合格标准的同时,还须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留学对象国语言培训并达到初级班水平,或达到(五)14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

2.如工作语言为俄语、日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达到培训部初级班水平,或达到(五)14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达到(五)15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

3.如工作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申请人需达到(五)15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

(六)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不允许申请。

四、申报工作流程

本次申报工作共分为宣传、联系国外院校、提交申请材料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

学院在研究生中进行宣传和动员,组织和帮助研究生进行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的研究生导师应参与申报和选拔过程。学校于1月初邀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进行专题报告。

(二)联系国外院校

20171—3月前拟派出人员在培养单位和导师的指导帮助下联系国外院校,准备申请材料(见附件3),主要包括国外大学入学通知书或联合培养正式邀请函及双方导师签字确认的详细研修计划等。

(三)提交申请材料

1.2017年3月10日前将拟申请人员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管理科。学校将聘请专家就具体事宜进行指导。

2.3月17日前研究生院会同相关门对申请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经审查合格的申请者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进入正式申请环节

3.320-26日:通过学校资格审查的学生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依据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上传)。同时按照《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见附件3)将一式2份纸质材料(包括《国内导师推荐信》)提交至研究生院管理科。

4.3月27日-4月5日:学校汇总统一报送辽宁省教育厅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接受审核(评审)

5.通过审核(评审)后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并认真组织好此次申报工作,综合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发展潜力以及培养前景等方面,并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选拔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

六、其他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受理网上申请的时间是2017320-45日,5月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二)相关网址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址http://apply.csc.edu.cn

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s/704

(三)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在外留学人员选拔的实施国别

美国、加拿大、古巴、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以色列、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德国、法国、瑞士、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丹麦、挪威、芬兰、英国、爱尔兰、匈牙利、塞尔维亚

(四)咨询电话:

辽宁省教育厅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6895107024-86906050

    联系人邓璐、张红艺、刘彤

 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24-88487139

联系人刘洋、高华

附件:

1.沈阳农业大学2017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2017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学生填写).doc

2.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表2: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3.沈阳农业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一览表附件3:沈阳农业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一览表.doc

    4.沈阳农业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汇总附件4:沈阳农业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汇总(学生及学院填写).xls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零一年十二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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