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2017[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涉及育人导向,需要严格把握,特别是综合素质一项的评审,更应慎之又慎。近日发现一些单位给班级干部加分,以为当了干部就是素质高,没当干部就是素质不高,这是不正确的,需要立即纠正。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1.政治思想品质: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具有社会责任感。
4.交流与合作能力:尊重和理解他人,具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正确地评价和约束自己,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方法与他人合作。
5.学习能力:学习勤奋,学习方式和方法得当,善于分析总结反思,学习效率高,具有较好地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6.研究与创新能力: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设计较好的研究方案、独立开展研究与创新的能力,研究与创新取得很好成绩。
7.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依法管理精神和意识,力戒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搞形象,不浮夸。
二、综合素质赋分范围
1.凡有课程考试未及格者,或在过去一年中受到过纪律处分者,或有其他严重影响综合素质内容指标者,要在60分以下赋分
2.对综合素质表现无问题者,分优秀、良好和一般三档,在70-90分内赋分。
3.见义勇为或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者可加10分
4.综合素质一项的赋分权重按20%计。
三、综合素质评价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综合素质内容进行,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一样要评价出档次。不得学生干部全部优秀,普通学生没有优秀。
2.任何单位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给见义勇为或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者之外的学生加分。学生干部更不应该加分。
3.凡没有按照上述要求给部分学生赋分的单位,要立即纠正过来。
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要通过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培养学生奉献精神,特别是培养学生干部、尤其是学生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杜绝当干部可谋取好处的特权思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育人导向问题,尤其是主管学生的书记和学生政治辅导员更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这涉及我们培养什么人的大问题。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