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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届辽宁省优秀毕业生和沈阳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7/11/28浏览量:关闭

关于评选2018届辽宁省优秀毕业生和沈阳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17]56

各培养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等高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辽教电[2017]121号)文件精神和《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实施细则》中“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我校优秀研究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导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科研,积极服务辽宁振兴和发展。现将我校评选辽宁省2018届优秀毕业生和沈阳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8届已通过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资格审查的非定向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推荐比例

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10%,省优秀毕业生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5%。校优毕业生由学院等额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由各学院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按照7%推荐,学校差额评选产生。评选名额见《沈阳农业大学2018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附件1

三、省优毕业生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课程,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品德高尚,各方面表现突出。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原则上在校期间须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6.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及具有积极创业意识的毕业生;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在辽宁省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遴选。

7.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荣获省级以上创业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评选。在科技创新方面,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奖项、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8.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9.在见义勇为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为“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四、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实施细则》中“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相关要求

五、推荐程序和要求

本次评选采取学院推荐、学校统一评审的方式评选。

1.各培养单位要认真重视本次评选。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导师和学院认真审核,确保推荐评选研究生高质量完成学业,顺利获得学位并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省优毕业生推荐进行排序。如推荐人选出现不毕业情况,取消被评选研究生的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学院当年名额不再递补,减少次年评选名额。

2.各培养单位要将评选与学习结合。在评选中树立模范模型,学习模范典型,形成良好的评选先进,学习先进的氛围。

3.上报材料要求

1)《沈阳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A4纸型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见附件2

2)沈阳农业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附电子版。(见附件3

3)被推选为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同学填写《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4A4纸型正反面打印,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手写,一式两份,要求字迹工整,不得缺项。)

4)被推选为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同学,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17年辽宁省优秀毕业生数据库》(附件6),只提交电子版即可。

4.上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71211200时前将学院推荐的毕业生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数据材料(以院为单位打包)报送至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联系人:高华  刘洋

联系电话:024-88487139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syauyjs@126.com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名额比例.doc

附件2:沈阳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附件2:沈阳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沈阳农业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沈阳农业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xls

附件4: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4:优毕评选附件1-2.doc

附件5: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附件5: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pdf

2017年辽宁省优秀毕业生数据库格式.xls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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