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缴费工作管理,保证缴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2018级、2017级 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缴费方式
缴费学生将应缴款项存入中国建设银行卡(交费卡),学校委托银行进行代扣。
三、缴费截止时间
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
四、注意事项
(一)缴费标准:学费为就读专业学费标准,住宿费为目前住宿标准。
(二)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每学年第一学期注册前必须按照学籍电子注册规定内容, 足额缴纳当年应缴各项费用后方能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培养费等各项费用或者不符合其他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三)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暂缓缴费。
(四)建行卡丢失、损坏的同学,请在扣款前及时到财务处综合管理科(服务中心裙楼219室)变更新卡号。
(五)请缴费同学务必于6月23日前完成存款,且卡中留有余额,否则扣款不成功。
(六)交费事宜请咨询财务处综合管理科(服务中心裙楼219室 联系电话:88487068)。
财务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