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 [2014] 9号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完善我校研究生“三助”工作,夯实我校研究生就业竞争力,为研究生成长成才提供锻炼平台,研究生院决定在全体研究生中聘任6名研究生院院长助理。现将招聘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我校在籍非定向研究生;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思想上进,中共党员优先;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工作进展良好;
4.热心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5.学习时间比较宽裕,法学、管理学类研究生优先。
二、选聘程序
  申请研究生与导师进行沟通,获得导师同意;提交应聘申请(写明应聘优势,学习和科研进展状况),填写《研究生学生工作助理申请表;参加统一笔试和面试;聘任后参加培训。
三、工作内容及待遇
   1.工作内容:
1)辅助完成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内容的调研、调查等工作;
2)辅助完成研究生的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数据统计等工作;
3)辅助完成其他日常办公任务。
2.工作待遇:
  颁发“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助理”聘书,每月根据出勤及工作完成情况发放一定的补助津贴;评选优秀研究生工作助理。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14年3月5日至3月19日
    2.申报地点: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
   此通知电子版可以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通知公告栏。
   附件:《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助理申请表》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3月10日
文件下载: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助理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