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沈阳市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研字 [2014] 26号
各学院:
    根据沈阳市教科工委《关于开展沈阳市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挖掘我校研究生中的先进典型, 引导广大研究生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当代研究生崭新的精神风貌,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现将我校推荐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脱产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优秀研究生干部每个学院推荐1名;优秀研究生名额按照学院研究生人数1%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㈠优秀研究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无违纪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科研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有较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技能竞赛、科学研究与创新实践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学风严谨,恪守学术诚信。
    3.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集体荣誉感强,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㈡优秀研究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无违纪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学习成绩优异;
   3.在校、院、班各级研究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规定进行推荐。
   2.学校评选。学校组织进行审查评选,并进行公示。。
   3.确定上报名单。根据评审会意见,按照沈阳市教科工委评选要求,推荐沈阳市优秀研究生30名、优秀研究生干部10名,上报沈阳市教科工委。
五、评选及上报要求
  ㈠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让同学都了解与参与,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具体的评选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选和推荐。
   2.各学院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质量关。
   3.要注意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在树立榜样的同时,使研究生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受到教育。
㈡上报要求
    1.材料要求: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纸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和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三份)。
    2上交时间:6月25日15:00上报至研究生院管理科。
 
附件:
1.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
2.沈阳市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3.沈阳市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表
4.沈阳市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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