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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9/04浏览量:关闭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研字[2014]3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严肃研究生学历证书网上注册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我校2015届毕业生由新华社图片社集中进行图像采集,采集时间为2014923日下午13:30-15:30,地点为沈农大讲堂,为圆满完成本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各单位要由老师统一负责组织。拍摄当天将再次进行毕业生信息核对,研究生要在学院老师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信息核对,核对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改动则必须出具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盖红章)、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二、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拍摄时间安排。各学院负责老师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按学号有序排队,依次进入拍摄,在拍摄过程中,要保持现场良好的秩序。(经图像采集后的照片将用于学生毕业证书和电子学历注册,为保证图像采集质量,请研究生注意服装整齐,仪表大方,不要穿与蓝色背景相近的蓝色系列或者绿色系列的外衣。)拍摄完成后,研究生应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离开拍摄地点。

    三、各单位要及时通知研究生核对信息。请各位老师及时通知和提醒研究生在图像采集40天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系统,在线核对本人图像信息,如有错误请改正,并提交修改意见,提供相应证明给各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中有无图像、图像信息是否准确,完全取决于学生本人的核对。

    四、各单位统一收取采集费用。本次图像采集工作费用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物价部门的统一标准执行,按每人/20元收取,请各学院统一收取采集图像费用,统一存到建行:6227 0007 3602 0331 460 户名:刘洋,并将存单(标明学院及采集图像人数)交到研究生院管理科,上交时间922日上午8:3011:30

    五、2015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仅此一次,一律不准请假、迟到。对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集中采集的同学,各学院老师要填写《2015届毕业生 图像采集漏拍情况记录单》,并通知学生20153月以后到辽宁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省政府南门政协会馆对面)补拍,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照片及时上交给研究生院学位办。如果产生由于拍摄延误导致电子注册无法按时进行,毕业证书无法发放的情况,责任自负。

    请各学院负责老师认真宣传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并及时组织同学参与图像采集工作。

    附件12015届图像采集各院时间安排

    附件22015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漏拍情况记录单

 

 

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

201494


文件下载:附件1:2015届图像采集各院时间安排.doc


文件下载:附件2:2015 届 毕 业 生 图 像 采 集 漏 拍 情 况 记 录 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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