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
    现将《关于2015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开展课题研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关于2015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开展课题研究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会员开展2015年课题研究,指南已在学会网站“学会动态”和“课题研究”栏目公布,课题申请范围见附件,开始受理会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1日。
    经过面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学会评估委员会等4个委员会、工科工作委员会等6个工作委员会、会员部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部等分支机构征集,形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2015年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申报情况及评审结果设置:A类重点课题、B类面上课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对全部A类、部分B类课题给予研究经费支持,其余B类课题研究经费主要由课题承担单位自行筹集,学会给予一定贴补。
    一、研究课题申报要求和评审程序
    1.申请条件
    课题申请者应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造研究条件的能力,所在单位应是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会员单位,或者本人为学会个人会员。课题研究队伍应尽可能实行一线教育管理者、专家学者、研究生导师及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有机结合。
    2.申请办法
    申请者可结合指南,选择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基础性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研究。所有申请课题应归入指南相应编号类别。
    3. 立项评审
    学会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分别推选出A、B类课题承担负责人。学会与各课题承担人签订立项合同。
    4.研究时间
    课题研究时间1-2年,由研究内容及研究计划确定。一年期起止时间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二年期起止时间2015年7月1日—2017年3月31日。
    5.课题管理
    学会按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对本次研究课题进行管理。
    学会将进行研究课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学术交流,课题组应提交相应报告及课题研究成果。各课题成果应注明课题类别。
    6.经费
    学会秘书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研究内容对A类和部分B类课题确定支持经费数额;对其余B类课题确定补贴经费数额。
    二、联系方式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
    通信地址:北京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2320,010-62797415;传真:010-6279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