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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11/05浏览量:关闭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决定在2014年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的基础上,自2015年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做好我校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每生每年12000元,二等每生每年9000元,三等每生每年6000元。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每生每年6000元,二等每生每年5000元,三等每生每年3000元。

二、参评对象

在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

三、评审组织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由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各单位具备参评资格在校生规模分配到各培养单位,由各单位依据《沈阳农业大学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办法组织评审。

四、组织评审时间

2015102130

五、评审流程

1.各单位根据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接收本单位研究生申请并组织学生根据申报等级填写《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果汇总表》(附件2以及提供其他申报证明材料。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收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后汇总整理相关材料并由各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4.评审结束后,各单位要将评定结果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至研究生院。

六、材料报送

1.各单位制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本单位组织实施、评审程序、公示情况的评审报告各一份加盖公章。

2.培养单位评审确定人选后将《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果汇总表》(附件2《沈阳农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A4纸正反打印)《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上交到研究生院。(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发送邮箱:syauyjs@126.com。)

3.报送时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上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1030日上午10点,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评审的各项工作。

2.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评审工作。各培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标准,细化评审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要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杜绝弄虚作假。

 附件: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用表)

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果汇总表》

3.《沈阳农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审批表》(上报学校用表)

4.《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业奖学金各等级分配名额

6.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51020 

 

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附件1-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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