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多出创新性成果,形成有利于研究生科研创新的激励机制和学术氛围,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修订)》(沈农大学科〔2015〕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今年的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文章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高水平学术论文评选范围为:我校在读研究生于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已经公开发表的、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其中一级学术刊物只认定国家级一级学会、中国科学院各研究单位、其他国家级行业科学院主办的综合影响因子最高的一个学术期刊,如中国园艺学会主办的《园艺学报》、中国科学院水土保持研究所主办的《水土保持学报》、中国农业科学院主办的《中国农业科学》),文章内容须与本人在读期间研究内容相关。
二、材料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办法》的有关要求,尽快组织开展该项工作,并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申请表(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原件、检索证明及相应复印件等)报送至学科建设科(服务中心后楼213)。
三、评选奖励
根据《办法》,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在对申报论文进行初审的基础上,组织审查小组对具备评选资格的论文进行审查,专家确认签字报学校批准后,按照奖励文件给予研究生本人相应奖励。
联系人:李益清 曲硕石 联系电话:88487078 电子信箱:syauxk@163.com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2015年9月修订)》.pdf
附件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