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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专利与调研报告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5/17浏览量:关闭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多出创新性成果,形成有利于研究生科研创新的激励机制和学术氛围,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修订)》(沈农大学科〔20155号)、《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专利与调研报告奖励办法》(沈农大研究〔20161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今年的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专利与调研报告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高水平学术论文、专利与调研报告的评选范围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于201671日至2017630日期间:

1. 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已经公开发表的、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其中一级学术刊物只认定国家级一级学会、中国科学院各研究单位、其他国家级行业科学院主办的综合影响因子最高的一个学术期刊,如中国园艺学会主办的《园艺学报》、中国科学院水土保持研究所主办的《水土保持学报》、中国农业科学院主办的《中国农业科学》),文章内容须与本人在读期间研究内容相关。

2. 以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采用的调研报告(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

二、材料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办法》的有关要求,尽快组织开展该项工作,并于2017610日前将申请表(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证书、检索证明原件及相应复印件等),以及个人简况介绍(详细要求见附件5)报送至学科建设科(服务中心后楼213)。

三、评选奖励

根据《办法》,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组织审查小组对具备评选资格的论文或专利与调研报告进行审查,专家确认签字报学校批准后,按照奖励文件给予研究生本人相应奖励。

 

联系人:曲硕石 李益清

联系电话:88487078

电子信箱:syauxk@163.com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2015年9月修订)》.pdf
  附件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3: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专利与调研报告奖励办》的通知.pdf

附件4:《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专利与调研报告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5:研究生个人简况介绍要求.doc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二○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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