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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管理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10/16浏览量:关闭

                                    研[2017]44号


  为全面评估我校研究生二级管理成效,及时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2017年工作整体安排,现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为切实做好本次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范围: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考核评估时间:

20171012-1130日。

三、考核评估方式与时间安排:

研究生教育管理考核评估工作分为培养单位自我考核评估和专家组实地考核评估两个阶段。

(一)培养单位自我考核评估阶段

1.1012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下发工作通知及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2.1012-1031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完成自我考核评估,做好相关材料准备。

(二)专家组实地考核评估阶段

111-1120日,学校组织专家组成员实地考察打分,同时就指标体系中涉及的管理材料进行检查评估。

(三)考核评估结果整理汇总阶段

1.1121-1125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考核评估打分表》(附件2)提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1126-1130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统一整理汇总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的自我考核评估材料,结合专家组实地考核评估结果,给出最终考核评估结果(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工作要求

(一)确保取得实效。学校将加强对整个研究生教育管理考核评估工作的过程管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要明确考核评估是手段、诊断是目的,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走过场、形式化,要真正做到以评促建、重在建设。对于考核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二)严格遵守考核评估纪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明自我考核评估纪律,保证自我考核评估过程的透明公开、公平、公正,严惩违反考核评估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个人和单位。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pdf

附件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考核评估打分表.doc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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