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0〕31号
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沈农大研究〔2016〕12号),现将2020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2019年教改项目中期检查、2018年教改项目结题及2017年延期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教改项目立项
研究生教改项目主要围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等具体问题进行立项研究。
1.课题范围与内容
本次立项申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一批研究生线上课、线上线下混合课。主要是总结今年研究生线上教学的经验和不足,探索更加科学的研究生线上(线上线下混合)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技术、考核考试、教学管理和教学评价等,形成更加丰富的研究生线上(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资源库,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新思路。本次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主持人为研究生专业方向课的任课教师或从事研究生专业方向课教学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每个培养单位每个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至少申报一门课;二是建设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案例课,主要是根据国家产业升级需求和专业学位发展变化,建设一批反映市场变化、满足产业需求、紧跟时代革新的专业学位案例课,研究生指导教师均可申报。要求每个培养单位每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至少申报一门课;三是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技能培训课和实践操作课,主要是根据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按照各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大纲,联合行业、企业专家建设一批专业学位优秀技能培训课和实践操作课,限每个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带头人(或分管研究生培养院长)申报。四是继续建设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需要,限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带头人(或分管研究生培养院长)申报。具体申报内容参见2020年度立项申报指南(附件1)。未列入本次申报范围和指南的原则上不在资助范围。
本次申报课题完成情况将列入该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年度业绩考核和分管院长、带头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选题、申报人条件及经费投入须符合《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沈农大研究〔2016〕12号)(附件11)的有关要求。
在所承担的研究生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主持人不得新申报本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018年度研究项目主持人可在申请结题验收的同时申报2020年度教改研究立项,结题通过即可参评。对于验收结果为优秀的2018年度研究项目,学校将对项目负责人2020年度申报的教学研究项目予以优先支持立项。
3.立项与资助
项目立项严格遵循教师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会议答辩(重点项目)、批准立项五个程序进行。
本次立项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2年为一个资助周期。研究生教改项目实行专项经费资助,经批准立项的校级项目将依据项目内容每年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学校鼓励项目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费配套支持。凡未经学校研究生教改立项的今后将不再受理其校级及以上相关报奖。
学校鼓励积极申请上级管理部门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凡经辽宁省教育厅、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等上级部门和行业指导单位批准立项的省级及以上研究生教改项目,学校将给予1:1配套奖励。
4.材料要求
各学院申报时应提供下述材料: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和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全名+主持人姓名”,如“××学院 张××”),纸质版一式三份。
(2)《2020年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excel格式填写)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纸质版要求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二、2019年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范围
为实现动态管理、引入竞争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将对立项项目实施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的范围是:2019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的39个项目。其中,专项改革项目1项,一般项目34项,自筹项目4个。详见《2019年度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附件4)。
2.检查评估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研究生教改项目前期所取得的成果给予评估,监督教改项目的完成情况。不按规定报送中期报告书或工作进展不力的项目,学校将停拨经费和停止经费使用。项目若不能按计划进行,须书面说明原因,申请延长或中断。对于申请中断的项目,同时中断其经费资助,并视情况,全部或部分追回已开支的费用,且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研究生教改立项。
3.材料要求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8)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全名+主持人姓名”,如“××学院 张××”。
(2)如项目研究计划、主要研究人员、研究时限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7),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2017年延期结题及2018年结题
1.验收范围
参加本次结题验收项目为2017年延期结题和2018年立项的教学立项项目其中2017年延期结题的项目 4个,2018年应结题的项目39个。(详见附件5、6)。
2.材料要求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9)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同时将电子文档(结题验收表电子文档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发送邮箱。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发表论文、专著提交支撑材料。
3.评审及公示
学校将组织专家依据项目立项申请书拟解决问题和预期成果对提交的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评审,按照结题验收材料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分,并给出验收意见及结果。项目验收结果经学校领导审批、网上公示,最后行文公布。
4.注意事项
1)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按自动撤销处理,学校将取消该立项,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学研究立项。
2)因故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仅限2018年立项的教学项目),需填写《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10),报至研究生院审批。
3)学校将对研究工作长期没有进展的在研项目予以撤销,不再纳入研究项目管理范围,是学校资助项目的停止经费资助。
四、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17:00时,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为:syauyjspy@163.com,过期不予受理并视为放弃申报或无法结题。
五、报送地点
研究生院培养科(服务中心裙楼211)
联系人:高 华 张 鑫
联系电话:88487056
附件
1.沈阳农业大学2020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立项申报指南
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19年度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表
5.2018年度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表
6.2017年度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延期项目表
7.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
8.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9.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10.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书
1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