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1〕10号
校属各学院(所):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沈农大研究〔2020〕16号),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导师的评选范围是人事关系隶属我校的专职研究生导师和学校柔性引进的全职研究生导师。
2.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评选范围是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以共同指导博士研究生为主的实质性团队,团队成员中可以有硕士生导师。
二、分类方式
1.优秀研究生导师分为优秀博士研究生导师、优秀硕士研究生导师,分别授予“优秀博士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硕士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并分别颁发奖金5000元和3000元。
2.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授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荣誉称号。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条件
1.近三年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结果须均为优秀(A)。
2.模范执行《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管理办法》。
3.所指导的研究生品学兼优、事迹突出。
4.作为第一导师,原则上至少应已完整地指导过三届研究生。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就业率高于本学科平均就业率。
5.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参评条件
1.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及合理的梯队结构(一般不少于5人),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团队负责人为人师表,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团队成员共同承担科研课题、共享研究平台、共有科研成果、共同完成研究生指导工作,具有良好的协同创新与团队协作精神。
2.原则上参评当年团队合作指导过三届毕业生。且近五年取得以下成绩:
(1)至少获得过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篇以上,或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重要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重要期刊发表论文10篇以上,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均为第一作者,团队成员为通讯作者。
(2)团队导师主持3项以上国家级科研课题。
3.具有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在长期的团队合作中形成鲜明的团队精神,团队凝聚力、向心力强,能够定期组织团队师生开展多样化的学术活动来激发团队科研热情和创新精神。
4.具有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注重对研究生的全方位管理,具有分层分类管理模式。制定有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培养计划,在校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示范性。
5.团队3名以上研究生导师近三年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结果须均为A。
四、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条件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
2.申请者根据申请类别分别填写《沈阳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沈阳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初评后择优推荐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3.研究生院成立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4.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名单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后,予以表彰。
五、注意事项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
1.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
2.出现教学或管理事故的;
3.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在思想政治、安全保密等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
4.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
5.指导的研究生课程考试或其他考核有不合格的;
6.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违反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的;
7.指导的研究生按期毕业率低,或有未被授予学位的;
8.指导的研究生在国家、辽宁省和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不合格的,或同一年度出现2篇次及以上送审不合格学位论文的;
9.其他不适宜参加评选的情况。
六、时间安排
各学院请于2021年3月26日前完成择优推荐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沈阳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情况一览表》,3月26日下班前将《沈阳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沈阳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申请表》《沈阳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与相应的电子版文档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服务中心213室)。
联系人:曲硕石
联系电话:88487078
电子信箱:2015510005@syau.edu.cn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