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院发通知 >> 正文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3/12/02浏览量:关闭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37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及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是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而设立的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二、申报类型及比例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全国共4500人,我校推荐比例为2012年博士招生人数的6.6%,即为9人。

  2.攻读博士学位,全国为2500人。

  我校主要推荐的是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三、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四、资助范围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4.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要求。

  5.身心健康,能适应出国留学生活。

  6.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不允许申请。

  六、申请及审批流程

(一)申请准备(31日前)

  1.申请人员阅读选派办法,确定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有关渠道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填写《沈阳农业大学2014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见附件8)准备各项申请材料。(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76548b0299f04332ab9d446d00238bbb.shtml

  (二)资格审查(310日前)

  1.学院审核。所在学院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学习成绩及在校期间表现等进行认真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申请者名单及相关材料于310报研究生院管理科。

  2.学校审批。研究生学院会同国际交流处、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计财处等部门对申请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经审查合格的申请者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进入正式申请环节。

  (三)正式申请(320日~45日)

  1.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按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上传)。并按照《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见附件8)准备各项申请材料。(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76548b0299f04332ab9d446d00238bbb.shtml准备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国内导师推荐信》2份于325报研究生院管理科。

  3.研究生院负责将申请人的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辽宁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接受审核(评审),通过审核(评审)后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国家评审(4月~5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五)录取(5月)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六)派出(6月)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七、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拓宽派出渠道,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选派组织工作。

  2.各单位须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及导师已建立的校际交流合作关系,多渠道、宽视野加强对外联系。鼓励并引导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3.更多详情请登录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ea0c92f944d04fada6f36310d5053d55.shtml)查询。

  咨询电话:辽宁省教育厅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办公室

 024-86895107     024-86906050

              联系人:邓璐、张红艺、刘彤

              研究生院:024-88487139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1月28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沈阳农业大学2014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3.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

5.公派留学外语条件

6.国家留学基金委派出渠道一览表

7.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

8.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9.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文件下载:附件1-9.rar

主办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地址:沈阳市东陵路120号    邮编:110866    版权所有: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备案号:辽ICP备05001374号

联系电话:024-88487139(管理科)、88487056(培养科)、88487253(学位科)、88487057(招生科)、88487253(学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