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会通〔2019〕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广大研究生的学术科研工作,展现沈农研究生风采,完善网络新媒体联结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的新模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掘研究生心目中的学术之星,弘扬榜样力量,营造沈农学术新环境。特举办第四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寻访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安排如下:
一、活动对象
研究内容新颖,紧随科技前沿,满足参评条件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积极向上,在研究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二)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如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专利发明、以及科技、学术、创新或设计竞赛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
(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论文(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1)在SCI、SSCI、EI、CSSCI、A&HCI以及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收录期刊(外文、非会议、非增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含)已见刊学术论文的硕士研究生;
(2)在SCI、SSCI(非增刊)上发表一篇(含)以上学术论文,或者在EI、CSSCI、A&HCI(外文、非会议、非增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含)已见刊学术论文的博士研究生;
2.科研成果(以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科研成果):
(1)作为主要参与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三等奖以上(含)者;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地、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励二等奖以上(含)者;
(3)作为排名前三位完成人获得地、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以上(含)者;
3.专利发明(以沈阳农业大学为所有人的专利发明):
(1)国家发明专利完成人排名前四位者;
(2)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完成人排名前两位者;
(3)国家外观设计专利完成人排名第一位者;
4.科技、学术、创新、设计竞赛(以学校名义组织参加的相关竞赛取得名次):
(1)获得国际及国家级科技、学术、创新或设计类竞赛三等奖以上(含)者;
(2)获得省部级科技、学术、创新或设计类竞赛一等奖以上(含)者。
三、活动安排
(一)自主报名及资格审核阶段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登记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版),经各院(所)审核后,于12月27日中午12:00前以学院(研究所)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报至农学院主楼438,电子版(登记表和汇总表)材料发送至754588073@qq.com,各院(所)至少推荐2名研究生参评,获往届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称号(提名奖除外)同学不得重复申报。
鼓励各院(所)举办院(所) “学术之星”寻访活动,选出最具代表性的同学,保证活动具有实效性。
(二)宣传展示及投票预选阶段(12月29日—12月31日)
微博、微信作为信息主流传播平台,其信息转发量与点赞量均作为评选标准之一;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可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方式,面向全社会、全世界,发布自己参与活动的相关展示、宣传信息,展示自我,争取同学、老师及网友的支持认可,我们将根据参评选手人气(研行沈农微信公众号“学术之星”寻访投票专栏选手得票数)预选出“学术之星”候选人,为了确保活动公正、有序开展,投票、计票工作准确进行,评选人不得恶意刷票(短时间内出现非正常票数),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最后根据人气量由高至低,选取前20名候选人进入终审评选,通过研行沈农微信平台发布终审名单。
(三)终审阶段(1月2日—1月5日)
校研究生会及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代表组成大众评审对入选者申报材料进行打分,大众评审得分占终审总成绩30%;
组织单位召集专家对入选者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得分占终审总成绩70%;
大众评审与专家评审得分加权汇总后,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评选出沈阳农业大学第四届研究生学术之星。
评审结果将进行为期三天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组织单位将对获评研究生进行奖励。
四、奖励办法
第四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寻访活动奖项设置如下:
学术之星:10人,奖品及荣誉证书。
联系人:李 珍 校研究生会办公室主任
牟新宇 农学院研究生会主席
电 话:18903976198(李)
18302454396(牟)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