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2020]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做好2020年有关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基本学制内未毕业且未超过最长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期间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也须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已超过最长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申请要求
凡是基本学制内未毕业的研究生每年需向研究生院提出1次延期毕业申请,且每次申请延期的时间不超过1年,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学校依规在基本修业年限后或申请延期期限到期后注销其学籍。
三、申请时间
6月12日前,学院为单位集中受理申请、集中审批,相关材料上交截止日即为当年结束办理时间,不再受理逾期申请。
四、填表要求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1)只适用基本学制未毕业的研究生和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毕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1)除研究生院审批意见空白外,其他所有表格必须填写完整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研究生院有权拒绝延期毕业申请,并按照规定对参与弄虚作假者给以批评处理。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收齐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后,统一填写《2020年6月申请延期毕业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材料上交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上交到研究生院管理科。
2.《2020年6月申请延期毕业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上交至研究生院管理科。
3.材料上交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前。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附件2:2020年6月申请延期毕业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