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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导师和研究生学风行为准则

来源: 日期:2023/06/25浏览量:关闭

(沈农大发〔202137号)

为规范学术行为,强化师生学术诚信意识,营造优良学风和育人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意见》(中办发〔201935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纪守法,爱国敬业,遵守校规校纪,追求真理,崇尚科学,恪守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学术道德。不发表有悖于上述准则的言论,不参与有悖于上述准则的行动。

2.严格遵循学术规范。要严格遵守学术研究、学术评价、学术批评和学术管理规范;恪守考试、考核、评价纪律;公布研究成果要做到科学严谨、研究数据详实、试验数据记录准确完整、成果真实可靠、署名实事求是,不做任何篡改、编造试验数据和改变试验结果之事。

3.坚持恪守学术道德。要重学术讲诚信,端正学习和研究态度,严谨求实,做到科研报告、学术著作、学术论文无剽窃内容;科学试验、社会调研、学术讨论无不实之处,学术批判、学术评价无不实之词,发表成果无抄袭之嫌。

4.自觉遵守学术伦理。要充分认识教育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学术论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恪守学术伦理道德,不做有违科技伦理和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科学技术活动。

5.自觉抵制不端行为。要坚持求真务实和脚踏实地精神,自觉消除学术泡沫,抵制急功近利,倡导潜心学问、水到渠成的学术生态文化,甘于苦坐冷板凳。坚持知识创新要有真发现,技术创新要解决真问题,成果转化要有真效果。不做任何故意夸大研究基础的学术价值、研究成果的技术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以及隐瞒技术风险对国家造成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之事。

6.自觉尊重知识产权。要自觉尊重研究成果主要完成人的权利,遵守研究成果按贡献署名、无贡献不署名、署名按贡献大小依次排序的规则,不做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之事。

7.坚持勇攀科技高峰。要坚持“四个面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真题真做解决真问题。要敢入“无人区,贡献中国智慧;敢啃“硬骨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敢破“空白区”,奉献国家重大需求;敢闯“污染区”,服务人类健康。科研选题要“顶天”或“立地”,切忌上不着天下不着地。

8.注重把握学术规律。要认真履行研究生学习和培养的职责,认真执行研究生培养方案,准确落实研究生培养环节,强化日常学习和研究管理,严守研究生培养质量关。不做和不受说情影响。

9.坚持崇尚科学精神。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要强化学科专业意识、自主意识、问题意识和探究意识。研究项目要凝练出明晰的科学技术问题,研究成果要能真正解决实际难题。

10.树立联合攻关意识。要有科技和学术协作精神,做有格局的新时代师生。要注重集智攻关,团结协作,团队合作;要自觉增强跨界交流、融会贯通、交叉融合意识;要拓展全球视野,强化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意识。要善于开展学科间、团队间、个人间、导学间的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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