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农大研究〔2020〕16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 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教发〔2020〕39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为”方针,坚持“四个面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追求卓越为目标,以强农兴农为己任,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强化保障能力建设,努力开创学校研究生教育新格局,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坚持“三全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学院、学科和导师年度考核的根本标准;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分类培养,全面提升学术型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型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坚持“四个面向”,加快培养国家和地方急需人才;坚持产教融合,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国家和辽宁发展能力;坚持简政放权,充分调动二级学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深化改革,加快构建新时代学校研究生教育新格局。
到2025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合理、体制机制完善、培养质量优良、服务需求成绩显著、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到2035年,初步建成“国内一流、东北特色、沈农规格”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二、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
(一)思想政治教育引领行动
着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过硬、理论水平深厚的研究生思政与管理队伍。强化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提升思政课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开好研究生思政课程,力戒空洞说教式的讲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地融入思政课之中。强化专职辅导员和兼职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专职辅导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制定辅导员“双线”晋升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兼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提高兼职班主任的待遇标准。压实导师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健全心理健康咨询机构,提高心理咨询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落实思政教育队伍和管理队伍的责任,将是否完成好各自的工作职责作为提职晋级的政治条件实施一票否决。
完善理想信念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体系。制定各类人员理想信念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制度,按照思政课教师、思想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等不同类型,建立规范的教育体系和教育内容。重视言传身教作用,强化研究生思政教育队伍、管理队伍、导师队伍、教师队伍的行为规范,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格魅力影响和鼓舞学生,引领学生自觉地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良好的作风、学风。
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制定科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激励机制,大力培育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定期开展评优表彰活动,使二分之一的思政课成为校级示范课,三分之一的思政课教师获评校级教学名师,三分之一的思政课教学团队入选校级教学团队。着力选树10个校级“研究生样板党支部”、30名“研究生党员标兵”、40名优秀研究生导师。争取在五年内,把我校建设成为辽宁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高校。
(二)教育规模结构优化行动
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农业和涉农学科专业建设。五年内,调整若干与学校定位相关性不高的学科专业,增列和培育畜牧学、大气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兽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增列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公共管理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加强草学和水利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加强各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
围绕学校发展整体定位,着力构建新型交叉学科。坚持“四个面向”,通过学科交叉、传统学科与现代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升级改造等措施,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营造学科专业交叉融合良好氛围,拓展学科专业发展空间,催生学科专业新增长点。五年内,培育生物炭与作物生态环境、乡村管理与振兴、智慧农业等新兴交叉学科10个以上。
合理增加研究生招生规模。适当增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增加学术型博士生招生规模,大幅度增加专业博士生和专业硕士生招生规模。力争到十四五末,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达到6000人以上,约占全校在校生人数的1/3。招生规模依据各学科专业培养条件、培养质量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差异化配置,不搞平均主义。
(三)导师队伍水平提升行动
实施研究生导师队伍增容计划。5年内,通过人才引进和自主培养,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50人,新增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100人,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200人。到“十四五”末,博士研究生导师达到260名,学术型研究生导师达到60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达到800名。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中,企(行)业第一导师不少于100名。
实施导师指导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利用国家、省和学校三级导师培训网络,将理想信念、科学精神、学术诚信、学术(职业)规范和伦理道德作为导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导师系统培训全覆盖。新增导师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培训不合格不增列。利用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等建设经费,实施新增中青年导师资助培养计划和导师团队三年培育计划。
发挥优秀导师和导师团队示范引领作用。每年评选表彰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和优秀专业型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定期评选奖励研究生教育突出贡献者。大力宣传和推广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导师评价体系和进退机制。严格执行研究生导师遴选准入制度。强化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明晰职责边界,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纳入导师评价考核办法。严格执行研究生导师退出机制,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对校级以上(含校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出现培养质量问题的导师按规定退出导师队伍;对政治表现不良、师德师风出现问题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清出导师队伍。
(四)招生与培养模式改革行动
实施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计划。以提高博士生源质量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本科生直博、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等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不再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博士研究生。探索构建本博直通培养模式,在优势学科群成立本科直博生培养班,改革完善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生贯通培养模式。支持博士生实行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培养模式。支持优势特色学科与一流企业(院所)进行合作,聚焦关键领域核心问题,联合培养博士紧缺人才;鼓励各学院(学科)组建博士研究生培养导师团队;设立博士研究生出国学习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国际化规模与水平。设立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资助计划项目,对创新能力强的优秀博士研究生进行资助。
实施学术型硕士生知识创新培养行动。建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系统培训制度,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鼓励支持各学院、学科积极出台吸引优质生源办法;支持和鼓励各学院与一流企业(院所)实施学术型硕士生联合培养计划;支持研究生积极参加导师(团队)的科研课题(项目),结合项目(课题)完成学位论文;鼓励各学院(学科)组建学术型硕士生培养导师团队;实施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知识创新项目资助计划,每年学校择优支持70项以上。
实施专业型硕士生实践创新培养行动。优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突出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积极创建省级以上“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构建产教融合育人机制;支持每个专业类别(领域)根据需要建设若干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和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学校对获评省级以上示范基地和创新平台给予配套经费奖励;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获证者奖励机制;探索按培养项目分配专业型研究生招生指标制;实施专业型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资助计划,每年支持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100项。鼓励各学院在企业设立专业硕士研究生工作站。
实施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将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纳入培养方案。各学院建立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负责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教材编写、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的审定,未经学院研究生教学分委员会审定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教材编写、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不得在研究生教学中应用。实施研究生优秀教材、教学名师、精品示范课、实习(践)基地、联合培养基地和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的定期评选计划,5年内评选表彰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研究生教材、教学名师、精品示范课程、实习(践)基地和联合培养基地、优秀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
(五)教育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健全学校内部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的职责;建立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各学院分委员会,明确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分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其在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中的作用;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的建设,研究生院要加强各科室建设,配齐管理人员,强化管理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服务工作;各学院要设立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配齐配强教学和管理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学校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加强学校研究生教育治理能力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能力。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培养过程质量控制和保证制度,落实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管理责任,细化强化导师、学科带头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权责;结合破除“唯”论文倾向,完善学位授予标准;适时推行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公开制度;学校成立教育质量评价与督导处,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价、专项检查和全过程督导;按比例分类评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学风建设,开设论文写作指导选修课,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研究生培养分流制度,做到早分流、畅通分流;完善研究生学业相关申诉救济机制,加强研究生合法权益保护;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用好各级各类质量评价结果,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及时反馈国务院学位办、省学位办、校学位办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建立明确的奖优罚劣制度。适度扩大学位论文抽检比例,强化对问题论文相关责任人的依规处理。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质量专项检查和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导师指导能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评判标准和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严格规范研究生培养档案管理,将学术论文、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纳入学生的诚信档案。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适当扩大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范围,提高省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标准。学校定期评选的教育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占有相应的比例。建立以人才培养成效、科研创新质量、社会服务贡献等为核心要素的分类多维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和资源配置办法。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定期开展毕业研究生职业发展跟踪调查。
(六)培养质量提升保障行动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研究生教育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驾护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研究生教育意识形态阵地。学校各级党组织都要把加快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校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部署一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每学期至少研究部署一次,切实把研究生教育改革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多方筹措资金,做好研究生培养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体系,加大博士研究生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博士生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强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管理学科和基础学科等研究生培养经费的支持力度。将2021年开始的按国家规定学费标准上限收取研究生学费部分,全部用于研究生教育投入。将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的20%设立研究生创新工程专项资金,资助研究生创新培养。各学院应争取校友捐赠资金设立研究生创新培养基金,加大对研究生创新的支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奖助体系,确保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习和研究。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和学校财力,分类分层适时适量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适当扩大学业奖学金覆盖面。完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探索主要按研究生一贯综合表现进行评定,发挥其应有的引导作用,坚决破除“唯”论文获奖现象,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学校各级管理部门要统筹提供更多“三助”岗位,发挥好各类、各层研究生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充分体现“三助”津贴的救济作用。
加强培养条件建设,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积极争取新建研究生宿舍楼,改善研究生住宿条件。加强学科(专业)高水平高层次平台建设,为学术型研究生知识创新提供保障。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培养基地、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建设,为专业型研究生实践创新提供保障。
以上六个行动计划,须认真研究,分工明确,制定细则,扎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