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5]1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3号)要求,现就我校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位授权审核、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六部分:
一是报送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是报送具有学科交叉研究经验又有指导学科交叉研究生经历的专家,以及交叉关联学科信息。
三是报送行业企业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所属专家)。
四是报送具有指导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博士研究生经历的专家、具有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学习经历的专家。
五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个人信息。对已有信息进行核实更新,并对新增字段进行补充,包括交叉关联学科信息、行业企业导师所在单位信息等。所有人员均需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
六是是删除不适宜继续承担评估监测工作(如撤销导师资格、师德师风问题等)的专家信息。
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专家库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新增)》(附件1)及各工作簿中的说明,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三、专家库维护方法
学校将历史专家库信息参考数据点对点发至各学院,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开展专家库信息维护工作:
1.新增专家信息:新增专家请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新增)》(附件1),由学院进行审核、汇总。
2.删除专家信息:在历史专家库信息表上,请将需删除的专家行标红,并在最后一列备注“删除”。
3.修改补充历史专家信息:在历史专家库信息表上,请各学院修改原专家【专业学位领域代码】【专业学位领域名称】等信息,修改部分标黄。
四、报送要求和时间
各学院加强宣传,动员全部在岗研究生导师积极、认真填报,并汇总本学院全部新增和更新的专家信息表,于3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新增)》(附件1)和更新后的《历史专家库信息表》电子版报送至学位办。纸质版新增和更新汇总表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位办。
研究生院
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