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中青年研究生导师培养资助立项实施办法》(沈农大研究〔2021〕21号)的有关规定,开展2022年中青年导师资助立项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考核材料人员范围
2022年入选中青年导师资助立项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考核人员对照中期考核指标(沈农大研究〔2021〕21号)认真总结2022年度研究生培养工作情况,并按要求填写中期考核报告(报告提纲见附件2),连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将审核无误后的考核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提交材料包括:中期考核报告与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文档各一份。
三、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
各学院请于2023年1月6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服务中心裙楼21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bergkamp33@syau.edu.cn。
联系电话:88487253
附件1:2022年中青年导师资助立项名单
附件2:中青年导师资助立项中期考核报告提纲
附件3:《沈阳农业大学中青年研究生导师培养资助立项实施办法》(沈农大研究〔2021〕21号)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