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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冬季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11/29浏览量:关闭

[2023]46号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研究生导师、有关研究生:

为保障2023季毕业生学位(毕业)论文质量,现就我校本次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形式

本次答辩全部采用线下现场答辩,在答辩三天前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学生名单导入系统并报学位科备案,不经备案的答辩结果视为无效。

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或7名与学位(毕业)论文研究相关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校外博士生导师不少于 2 人。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名或5名答辩申请人所在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委员中须聘请 1 名校外(企事业单位)专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不必聘请校外专家。

二、答辩前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提交正式学位(毕业)论文电子版;2.学位论文(毕业)答辩PPT3.学位论文修改(根据评阅专家意见)认定表(本人签字扫描、导师同意并签字、学科带头人同意并签字、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并签字);4.导师对学位(毕业)论文的评语;5.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或委托修改认定表)。

三、校优秀学位论文申报

本次获得学位且符合校优秀论文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明年夏季同2023届毕业生一同申报、评选校优秀学位论文。

四、时间安排

1.学校将评阅结果反馈给学院。对未按外审意见认真修改的论文,学校不予同意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2.论文答辩应于12月1日至12月15日之间完成。

3.向学校上报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12月17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完成学位(毕业)讨论和评定工作,并完成所有学位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

五、提交材料要求

1.学位申请材料。包括《学位情况表》(学术型)或《学位登记表》(专业学位)2份、申请答辩及学位材料包中《授予学位材料》2份、《答辩及分委会讨论学位表决汇总票》、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PDF版,以学号_姓名_导师_专业_论文题目方式命名发送至学位办邮箱bergkamp33@syau.edu.cn以及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研究生学位信息电子汇总表;

2.博士胶装版学位论文2本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给校学位办(另外准备2本分别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图书馆和档案馆);硕士胶装版学位论文1本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给校学位办(另外准备2本分别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图书馆和档案馆);

我校学位论文继续全部公开,学校要求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各学科要从学校长远利益出发,务必对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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