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3〕24号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研究生导师、有关研究生:
为保障2023年夏季毕业生学位(毕业)论文质量,现就我校今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形式
本次答辩全部采用线下现场答辩,在答辩三天前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学生名单报学位科备案,不经备案的答辩结果视为无效。
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或7名与学位(毕业)论文研究相关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校外博士生导师不少于 2 人。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名或5名答辩申请人所在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委员中须聘请 1 名校外(企事业单位)专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不必聘请校外专家。
二、答辩前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提交正式学位(毕业)论文电子版;2.学位论文(毕业)答辩PPT;3.学位论文修改(根据评阅专家意见)认定表(本人签字扫描、导师同意并签字、学科带头人同意并签字、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并签字);4.导师对学位(毕业)论文的评语;5.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或委托修改认定表)。
三、校优秀学位论文申报
(一)申请评选范围
2022年冬季获得学位和2023年夏季获得学位的我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申请条件
1.详见《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沈农大研究〔2021〕29号)。
2.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外盲审,且盲审结果符合条件(申请参评校优秀学位论文者校外审结果已反馈给各学院)。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评审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类、排序推荐(原则上每位导师每类限报1名);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四、时间安排
1.论文答辩应在6月11日前完成;
2.向学校上报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6月15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完成学位(毕业)讨论和评定工作,并完成所有学位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
3.请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答辩工作完成后,在6月18日前上报参评校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排序名单及学生佐证材料。
五、提交材料要求
1.学位申请材料。包括《学位情况表》(学术型)或《学位登记表》(专业学位)2份、申请答辩及学位材料包中《授予学位材料》2份、《答辩及分委会讨论学位表决汇总票》、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PDF版,以“学号_姓名_导师_专业_论文题目”方式命名发送至学位办邮箱bergkamp33@syau.edu.cn以及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研究生学位信息电子汇总表;
2.博士胶装版学位论文2本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给校学位办(另外准备2本分别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图书馆和档案馆);硕士胶装版学位论文1本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给校学位办(另外准备2本分别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图书馆和档案馆),其中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每名学生再增加2本论文提交至校学位办;
3.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优秀论文作者简况表及指导教师简况表各二份。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一年内。
我校学位论文继续全部通过知网公开,学校要求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各学科要从学校长远利益出发,务必对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