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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夏季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结果和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6/07浏览量:关闭

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6年夏季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非应届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组织同意送审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含参评校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定工作已经完成,审定结果见附件1。请各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按要求认真组织答辩,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处理意见

     (一)评审专家都认为质量较好的论文,学校审查意见为同意答辩。请分委会通知研究生按专家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正常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二)评审专家认为质量一般,专家评审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学位论文,分委会通知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按专家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结果认定表》。分委会须对论文修改内容和修改过程进行认定,认定修改结果合格的研究生可以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论文修改情况进行抽查,凡未认真修改者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并对申请者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学科和导师进行通报批评。

      (三)有一名评审专家认为质量差而“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学校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凡经学校审查为不同意答辩的研究生,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重新申请答辩时论文评审结果仍为“不同意答辩”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受理其答辩申请,即每人只有2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机会。

    二、申请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处理意见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八届三次会议决定,逐步实行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分离的管理办法。本次申请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处理意见如下:

   (一)完成研究生所有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发表文章和外语水平达到要求者,可以正常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完成研究生所有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因小论文未见刊(博士)或因外语水平未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硕士),可以按毕业要求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获得毕业证书。

  三、优秀论文评选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591日至2016630日在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参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发表被SCISSCI)全文收录论文1篇以上(影响因子须在1.0以上,第一作者);

  (2)已发表被EICSSCI全文收录(或人文社科和经济管理类中文期刊影响因子在2.0以上)论文(会议论文除外)2篇以上(须有1篇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其他须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3)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时认定(少数服从多数)为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

  2.申请参评优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盲审,三位评审专家的评价结果均为良好(Ⅱ)以上,且至少有一位专家的评价结果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发表被SCISSCICSSCI)收录论文1篇(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2)已发表被EI收录论文(会议论文除外)1篇以上(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3)在学校规定的影响因子在1.0以上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4)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时认定(少数服从多数)为优秀的硕士学位论文。

  3.申请参评优秀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盲审,三位评审专家的评价结果均为良好(Ⅱ)以上,且至少有一位专家的评价结果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需有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发明专利登记(排名前三);

  (2)已在中文期刊(影响因子0.6以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权威期刊以下论文申请者须为第一作者,权威期刊以上论文可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3)有重要建议或研究报告被省市领导批示采纳;

  (4)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时认定(少数服从多数)为优秀专业硕士论文等。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评审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类推荐;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对优秀论文获得者给予奖励,并对优秀论文指导教师予以表彰。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答辩及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各学位分委会负责组织成立各学科答辩委员会,并在答辩前一周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16615日;分委员会开会讨论学位授予和优秀论文推荐截止日期为2016618日;上报分委员会决议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618日;本次学位授予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学位申请材料。包括《学位情况表》(学术型)或《学位登记表》(专业学位)2份、申请答辩及学位材料包中《授予学位材料》2份、《微机录入表》1份、《答辩及分委会讨论学位表决汇总票》、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以“学号-专业-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学位办邮箱syauyjsxw@163)以及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研究生学位信息电子汇总表;

  2.博士学位论文2本(另外还需准备2本论文分别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图书馆和档案室)、硕士学位论文1(另外还需准备2本分别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图书馆和档案室),其中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再增加1本;

  3.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优秀论文作者简况表及指导教师简况表各二份。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一年内。

   今年是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全部提交给知网上网公开的第一年,学校要求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各学科要从学校长远利益出发,必需对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附件:

1.2016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评阅结果清单(发至各分委会)

2.学位信息电子汇总表.xls

3.优秀论文推荐材料.rar

4.答辩及分委会讨论学位表决票及表决汇总票.rar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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