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8]45号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导师、申请答辩研究生:
为保证研究生毕业审查与学位授予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我校学位授予质量,现对2018年冬季研究生申请答辩者的资格审查、学位论文评审、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及研究生按照《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过程中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一、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采用层层负责的方式进行,各分委员会、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对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批工作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有关研究生毕业答辩的规定,按照具体要求和条件进行审查。以分委员会或学科为单位按时统一报送材料,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研究生不能参加论文答辩,学校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一)审查内容
审查全日制研究生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的课程成绩、所发表文章及外语水平等内容。
(二)提交材料
1.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答辩审批表、培养手册、课程成绩单、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外语水平证书及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答辩审批表、培养手册、课程成绩单、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
3.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1)答辩审批表、专家推荐书二份、申请学位登记表二份、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课程成绩单、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发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统一考试的外语和专业综合成绩单;
(3)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申请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4.学位论文审核要求
(1)申请答辩的博士生,6年以内(含6年)毕业的需送审3份,6年以上毕业的(已取得毕业证书)发表论文达到2015级博士生申请学位要求的送审3份,6年以上毕业的(已取得毕业证书)发表论文达到入学时对学位申请要求的需送审5份;
(2)所有申请答辩的硕士生均需送审3份;
(3)要求使用统一的论文封面格式,论文中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及相关信息(包括致谢和参考文献),论文编号由研究生院统一编写。
二、学位论文质量审查
学位论文质量审查分为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首先使用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然后组织专家对检测结果通过的论文进行评审。
(一)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校启用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开发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在论文评审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对申请学位研究生所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组织专家组对检测结果进行鉴定。
(二)专家评审
论文评审方式确定办法如下:
1.本次参加申请答辩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全部参加校外评审,根据其发表文章水平决定是否采用加倍盲评(评审费自理)。
2.参加申请答辩的应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以专业学位领域为单位,在具有申请学位资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参加校外论文盲审,其余参加校内盲审。
3.非应届申请学位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全部自费参加校外盲审。
(三)审查结果处理意见
经检测系统检测后的学位论文,确定为有抄袭或剽窃行为的申请者,按《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学术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处理,不能再参加以下论文评审环节。
学校对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的处理按《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沈农大学位[2018]3号)和《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管理办法》(沈农大学位[2015]6号)执行。
三、组织论文答辩
各学院分委会根据论文审查反馈结果和意见组织答辩工作,相关材料可以到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同时各位研究生及答辩委员会秘书及时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学位信息,核对并补充录入各类基本信息。
四、学位评定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按时召开会议进行学位讨论和评定工作,并向学位办提交所有答辩和学位评定材料。同时收取答辩后正式论文(具体份数另行通知)。学位办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汇总、整理申请学位研究生材料,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和决议材料。
五、时间安排
1.毕业资格审查。各学院和研究生院培养科要在研究生预答辩前完成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即博士毕业资格审查应在9月底前完成,硕士毕业资格审查应在10月初完成。研究生院培养科向各院反馈符合毕业资格人员名单。
2.预答辩。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要在9月底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要在10月初完成。预答辩未通过的不能申请正式答辩。各院预答辩时间安排及参加人员要提前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
3.重复率检测。10月10日前各院免费为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一次重复率预检测(学生自愿检测)。预检测超过50%的(含50%)自动失去申请资格。10月16日前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单位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的电子版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重复率检测,同时提交一份本学院全体研究生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申请备案表(模板见附件)。
4.校外盲审抽签时间。10月23日对应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校外盲审抽签,公布参加校外盲审研究生名单;其余论文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校内外盲审(最低标准“一外两内”)。
5.答辩材料提交。10月25日前,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单位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的答辩申请纸质材料以及用于校外盲审的电子版论文(具体格式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6.正式答辩截止时间。学校于11月底反馈论文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各院自行规定的截止时间只能早于这个时间。
7.学位申请材料上报截止时间。12月20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完成学位讨论和评定工作,并完成所有学位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
希望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导师和申请答辩的研究生,按照《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过程中的有关要求》,严格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开展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2018年9月10日
博士申请答辩资格备案表.xls
硕士申请答辩资格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