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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夏季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结果和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06/03浏览量:关闭

                                                                 [2019]2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日前,我校2019年夏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已基本结束,由学校组织送审的评阅结果已发放至各学院。各个学院应在65日前将评阅结果(学院负责评阅部分)答辩审批表(所有申请学位者)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认定(评阅方案应在送审前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备案),由校学位办统一发布评审结果,凡自行发布评阅结果者一律无效,责任自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处理要求

    (一)若3份评阅意见为A(优秀)、B(良好)、C(合格)任意组合,且所有评审专家均没有任何修改建议的可直接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若有评审专家的意见是同意修改后答辩的,则申请人需按照评阅人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填写《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结果认定表》,导师、学科和学位评定分委会须对论文修改内容和修改过程进行认定,认定修改结果合格的研究生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论文修改情况进行抽查,凡未认真修改者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并对申请者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学科和导师进行通报批评(影响下一年度学院招生名额和导师招生资格或招生数量)。

(二)有一名评审专家认为质量差而“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学校审查意见为“未通过”。凡经学校审查为不同意答辩的研究生,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重新申请答辩时论文评审结果仍为“不同意答辩”的研究生,原则上学校不再受理其答辩申请。对符合申请复议的评阅结果(DBADAA,研究生和导师应在结果公布之日起2天内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及时受理并按复议程序进行处理。

二、论文答辩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沈阳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版)的规定,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答辩时间地点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确定后,必须于答辩一周前报校学位办备案。学校今年不仅派督导员下去督导检查,研究生院全体成员也要分组下去检查。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熟悉论文研究内容的专家组成(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答辩须请一名校外行业专家作为答辩委员),导师不能担任自己学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答辩委员和列席人员提问,申请人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7 名(不含导师)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 2 人。要求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校外专家担任。2019年要求2名校外专家均从沈阳市以外高校聘请。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的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答辩委员和列席人员提问,申请人答辩不少于30 分钟。

4.答辩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5.导师不能参加谢师宴,不能收受毕业生谢师礼品。

6.任何人不允许向毕业生收取与答辩有关的任何费用。

三、优秀论文评选

(一)评选范围

201891日至2019630日获得学位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执行《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奖励办法》(沈农大研究[2018]17号)规定的条件。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评审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类、排序推荐(原则上每位导师每个类别限报1名);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篇以内)、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3%以内)、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3%以内)名单。学校对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和导师各奖励5000元,对优秀硕士论文获得者和导教师各奖励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2019年起学校不再评选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提名论文。

5.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条件,将按照获得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排序,并适当考虑学科间平衡。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答辩及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19615日;分委员会开会讨论学位授予和优秀论文推荐截止日期为2019619日;上报分委员会决议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619日;本次学位授予时间暂定为2019625(学位授予材料涉及学位授予日期的,请先不要填写,待时间确定后再行填写)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学位申请材料。包括《学位情况表》(学术型)或《学位登记表》(专业学位)2份、申请答辩及学位材料包中《授予学位材料》2份、《微机录入表》1份、《答辩及分委会讨论学位表决汇总票》、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PDF版,以“学号_姓名_导师_专业_论文题目”方式命名发送至学位办邮箱syauyjsxw@163)以及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研究生学位信息电子汇总表;

    2.博士学位论文1本(另外还需准备1本论文分别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图书馆)、硕士学位论文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图书馆,其中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再增加2本;

    3.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优秀论文作者简况表及指导教师简况表各二份。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一年内。

    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继续全部提交给知网上网公开,学校要求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各学科要从学校长远利益出发,必需对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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