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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03/16浏览量:关闭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当前,针对全国各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深入贯彻教育部2020年夏季毕业生学位授予相关要求,现就我校今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通知如下:

一、雷同文字检测

学校为每位申请者的学位(毕业)论文免费提供一次雷同文字检测机会(预答辩之前将申请人员清单上报研究生院学位科),由各个学院预答辩前完成第一次查重,重复率超过规定比例的,本次答辩申请无效,并根据具体超过多少分为延期半年以上毕业、延期一年以上毕业(重新做论文)。415日前各学院向校学位办提交本单位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的电子版学位(毕业)论文,由校学位办统一进行第二次重复率检测,若雷同文字超过规定的比例(法学类和管理类20%,其余15%),要按照《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学术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暂行)》(沈农大发[2013]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预答辩时间及形式安排

1.博士毕业生预答辩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预答辩形式:导师首先同意其参加预答辩并向学科提交承诺书,然后学生向所在学科秘书提交PPT、学位论文电子稿,由学科带头人安排5位博士生导师进行网上评阅,评阅结果为一致通过者,方可再送校外盲评。

2.硕士毕业生预答辩要求在410日前完成,预答辩形式:导师首先同意其参加预答辩并向学科提交承诺书,然后学生向学科秘书提交PPT、学位论文电子稿,由学科带头人安排3位硕士生导师进行网上评阅,评阅结果为一致通过者,方可再送校外盲评。

三、学位(毕业)论文质量审查

1.应届学术型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质量审查

1)以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位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权威以上期刊上发表与本人学位论文有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者(期刊正刊论文):若校内3位预答辩专家评阅结果均为优秀(或21良),即AAAAAB组合,其学位(毕业)论文不再进行评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可直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若校内3位预答辩专家评阅结果为AAC\ABB\ABC\BBB\BBC,其学位论文由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送校外相同学科3位硕士生导师盲评;若校内3位预答辩专家评阅结果为ACC\BCC\CCC,其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送校外3位专家盲评。

2)在权威以下期刊发表论文或未发表论文的研究生,校内预答辩评审结果均在良好以上者(AAA\AAB\AAC\ABB\ABC\BBB),由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送校外3位专家盲评,其余通过预答辩评阅的学生论文由学校统一送校外盲评(BBC\ACC\BCC\CCC)

预答辩评阅结果为AAA组合(有无论文发表均可)或AAB(须在权威期刊有正式论文发表,且论文内容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若所在学科推荐,可以申请参加学校优秀学位论文校外盲评。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送审并确定通过评审学生名单,其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评阅方式和评阅结果必须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不得擅自降低条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送审的论文评审费由学院负责。学校送审的评优论文评审费由学校负责。

校学位办要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硕士学位授予质量进行后评价,会适时进行论文抽检。对抽检论文由校学位办再次组织校外3位专家盲审,一经发现问题要进行追责,情节严重的追查学院相关领导和导师的责任,并做出驳回相关人员的学位申请或者撤销已经获得学位者相关学位的决定。

2.应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质量审查

学位论文查重通过者,导师向所在学科提交承诺书,学生向所在学科提交学位论文预答辩PPT和电子版学位论文,所在学科带头人负责将学位论文交3位硕士生导师进行预答辩评阅,预答辩评阅均为合格以上者其学位(毕业)论文全部由校学位办统一送校外3位以上专家盲评。盲评结果为AAA\AAB\ABB组合且学位论文正式答辩成绩为优秀的,若所在学科推荐,可以申请参评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3.非应届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质量审查

非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程序同上,预答辩评阅均为合格以上者其学位(毕业)论文由学校统一送校外3位专家盲评。(原则上,无特殊原因,5年以上的超期毕业硕士生不能申请学位)。非应届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评审费由学生负责。

4.博士学位(毕业)论文质量审查

预答辩评阅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由校学位办根据情况统一送校外3位以上专家盲评。

16年以内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含6年)送校外3位专家盲评。首次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评审费由学校负责,否则由个人或导师负责。

盲评结果为AAA\AAB\ABB组合且学位论文正式答辩成绩为优秀的,若所在学科推荐,可以申请参评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26年以上毕业的(必须已取得毕业证书,且发表论文达到应届申请学位要求、毕业后未超过2年的),送校外3位专家盲评,学位(毕业)论文评审费自理。

盲审论文要求使用统一的论文封面格式(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文件下载),论文中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及相关信息,包括封面、扉页(英文封面)、页眉、页脚、致谢和参考文献等。论文编号由研究生院统一编写。

5.对学位(毕业)论文评审结果的处理

学校对学位(毕业)论文评审结果的处理按《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与评阅管理办法》(沈农大学位〔20193号)执行。

四、论文答辩与学位评定

1.博士学位(毕业)论文评阅结束后,校学位办向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馈论文评审结果和处理意见。对符合答辩要求者,由校学位办下达答辩通知单。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通知要求安排答辩工作相关材料可以到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同时各位研究生及答辩委员会秘书及时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学位信息,核对并补充录入各类基本信息。

2.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送审的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将通过评审的学生名单统一上报给校学位办。与校学位办送审通过的学生名单一起,由校学位办统一下达答辩通知单。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通知要求和答辩学生名单安排答辩工作。没有校学位办下达同意答辩通知自行安排的答辩一律无效。

3.各层次、各学科(领域)组成的答辩委员会须经各学位评定分委会批准,统一上报校学位办审核备案。校学位办审核没有通过的答辩委员会需要及时重新组建并上报审核备案。

4.答辩通过者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推荐到校学位办,校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能否授予学位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时间安排

1.预答辩。博士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要在331日前完成,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的预答辩要在410日前完成。预答辩未通过的不能申请正式答辩。各院预答辩评阅人名单及送审时间要提前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以便学校检查督导和作为年终工作量计算的依据。预答辩评阅1份博士论文给8个工作量,评阅1份硕士学位论文给4个工作量。

2.提交申请学位答辩的资格审核材料的截止时间。提交给校学位办的资格审核材料(发表文章、外语水平扫描件复印件、答辩审批表、申请学位人员详细信息统计表等)的截止时间拟定415日,上述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待正式开学后且可以提交纸质版时再交纸质版

3.提交送审材料截止时间。提交校学位办送校外盲审材料的截止时间拟定423未向学校提交材料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不得组织答辩,擅自组织答辩以及由此带来的后果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正式答辩截止时间。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于522日之前向校学位办上报由其送审的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评审结果。校学位办于529日反馈所有论文评审结果和处理意见,并下达答辩通知单。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615日,各院自行规定的截止时间只能早于这个时间。

5.向学校上报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619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完成学位(毕业)讨论和评定工作,并完成所有学位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

6.第三次查重时间。620日至624日学校将再次组织专家对学位(毕业)论文电子稿和纸质稿进行比对,并再次进行重复率检测。拟定于625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六、硕士学位授予质量监控

学校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对我校的硕士学位授予质量进行监控。

1.学校负责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审查学位授予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学校有权在任意时间对学位(毕业)论文进行抽检(含已授予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查的重点是2019年硕士学位(毕业)论文抽查存在问题的学院、答辩质量排名靠后的学院。

2.对抽查存在问题的单位,视问题轻重分别给予:校内通报批评、收回所在单位自行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权、减少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取消年终评优资格、校长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撤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权、给予主要责任人行政处分等处理措施。对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按《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管理办法》(沈农大研究[2018]3号)进行处理。

3.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各级抽检具有同等效力,即无论是学校抽检、省级抽检还是国家抽检,出现质量问题对导师都具有相同的影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存在质量问题也与指导教师和所在学科、学院挂钩,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非全日制专硕导师指导费自2019年起由学校统一发放。

4.学校自2016年起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包括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全部交给知网上网公开,没有例外(涉密的要在开题阶段申请保密处理,执行保密相关规定)。

七、其他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学位讨论和评定工作后,应及时向校学位办提交所有答辩和学位评定材料。另外各学院须收取每名毕业生胶装最终版博士学位论文3本(其中1本交给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其余2本由学院分别送交图书馆和档案室),胶装最终版硕士学位论文2本(由学院分别送交图书馆和档案室)。各学院还须及时向校图书馆提交与学位论文纸质版相同的电子版学位论文(且须与提交给校学位办的完全一致),凡是不提交电子版论文的学生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学位办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汇总、整理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使用。

希望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导师和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要按照《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过程中的有关要求(2014修订)》,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开展工作,确保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将视疫情情况可能对毕业(学位)论文正式答辩时间进行调整,请注意通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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