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日前,我校2020年夏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已基本结束,由学校组织送审的评阅结果已发放至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及时完成学位(毕业)讨论和评定工作,并完成所有学位申请材料以及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材料的上报工作。现将校级优秀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论文评选
(一)评选范围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获得学位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申请条件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奖励办法》(沈农大研究[2018]17号)规定的申请条件。
2.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盲审。博士生和学术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三位评审专家的评价结果为AAA/AAB;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位论文,三位评审专家的评价结果为AAA/AAB/ABB。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评审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类、排序推荐(原则上每位导师每个类别限报1名);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篇以内)、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3%以内)、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3%以内)名单。
4.2019年起学校不再评选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提名论文。
5.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条件,将按照获得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排序,并适当考虑学科间平衡。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1.上报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5日;
2.各分委员会上报研究生学位授予决议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0日;
3.本次学位授予时间暂定为2020年6月20日。
(二)报送材料要求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优秀论文作者简况表及指导教师简况表各二份。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一年内。另外,每名参选者需提交2本胶装学位论文用于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