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1]1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当前,针对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形势,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切实保障2021年夏季毕业生学位(毕业)论文质量,现就我校今年夏季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形式
以下三种形式任选其一,但需要在答辩三天前将采取的答辩形式、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学生名单报学位科备案,不经备案的答辩结果视为无效。无论那种形式,导师不能担任自己学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一)线下答辩。在符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各学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采取线下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名或7名(建议5名)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校外博士生导师不少于 2 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答辩申请人所在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硕士生导师以上(含硕士生导师)教师组成,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生答辩委员会委员中须聘请 1 名校外(企事业单位)专家,学术学位硕士生答辩不必聘请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3 人或5人组成(建议3人)。
(二)线上答辩。具体要求同线下答辩。
(三)评阅论文形式答辩。
采取评阅论文形式答辩的研究生须将论文和答辩PPT一同提交给专家。
1.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采取5位专家直接根据论文和答辩PPT水平评分的方式进行,其中2位必须是校外相同或相近学科专家(必须是博士生导师),导师不能担任自己学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专家担任。学科秘书协助学科带头人做好答辩记录工作。
2.硕士学位论文(毕业)答辩采取3位专家直接根据论文和答辩PPT水平评分的方式进行。
(1)学位(毕业)论文通过校内外专家评阅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位答辩委员会成员尽量聘请参加过该生论文评阅的校内专家,导师不能担任自己学生的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学科带头人担任(带头人自己学生的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学科秘书协助学科带头人做好答辩记录工作。
(2)学位论文通过校内外专家评阅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3位答辩委员会成员聘请2位校内专家(优先聘请参加该生论文评阅的校内专家)和1位校外行业(企业)专家。导师不能担任自己学生的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专业类别(领域)带头人担任(带头人自己学生的答辩委员会主席由专业(类别)领域骨干教师担任)。专业类别(领域)秘书协助学科带头人做好答辩记录工作。
二、答辩前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提交正式学位(毕业)论文电子版,学位论文(毕业)答辩PPT,学位论文修改(根据评阅专家意见)认定表(本人签字扫描、导师签字认可、学科带头人签字认定、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认定),导师对学位(毕业)论文的评语。
三、校优秀学位论文申报
(一)评选范围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获得学位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申请条件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奖励办法》(沈农大研究[2018]17号)规定的申请条件。
2.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评优类型盲审,且外审成绩较高。根据各学科外审情况,学校已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名单发至各学院。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评审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类、排序推荐(原则上每位导师每个类别限报1名);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条件,将按照获得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排序,并适当考虑学科间平衡。
(四)报送材料要求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优秀论文作者简况表及指导教师简况表各二份。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一年内。另外,每名参选者需提交2本胶装学位论文用于专家评审。
四、时间安排
1.论文答辩应在6月11日前完成。
2.向学校上报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6月15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完成学位(毕业)讨论和评定工作,并完成所有学位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
五、提交材料要求
1.学位申请材料。包括《学位情况表》(学术型)或《学位登记表》(专业学位)2份、申请答辩及学位材料包中《授予学位材料》2份、《答辩及分委会讨论学位表决汇总票》、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PDF版,以“学号_姓名_导师_专业_论文题目”方式命名发送至学位办邮箱bergkamp33@syau.edu.cn以及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研究生学位信息电子汇总表;
2.博士胶装版学位论文1本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给校学位办(另外准备2本分别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图书馆和档案室);硕士胶装版学位论文2本以学院为单位分别提交至图书馆和档案室,其中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每名学生再增加2本论文提交至校学位办;
3.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优秀论文作者简况表及指导教师简况表各二份。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一年内。
我校学位论文继续全部提交给知网上网公开,学校要求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各学科要从学校长远利益出发,必需对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