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1]4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1〕103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357号)有关要求,现需对我校部分博士生导师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本次采集博士导师范围:于统计时点时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专、兼职博士导师及2020年新增的博士导师(具体名单由研究生院发到相关学院)。
二、采集程序
1. 材料发放:研究生院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发放待采集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表及填报说明。
2. 信息填报及报送: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博士生导师,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完成各项信息采集,并在规定时间内汇总、报送信息采集表(博士生导师核对和完善信息表中个人信息,并填报采集表中的个人科研信息)。
3. 系统录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的导师信息采集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bergkamp33@syau.edu.cn,研究生院组织专人完成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 填报时间:10月22日-10月31日
2.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形成良性运行机制。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