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2]3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届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评选范围
(一)评选项目
1. 优秀研究生导师
2. 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
(二)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导师的评选范围是人事关系隶属我校的专职研究生导师和学校柔性引进的全职研究生导师。
2.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评选范围是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以共同指导博士研究生为主的实质性团队,团队成员中可以有硕士导师。
二、推荐条件
所有参评团体和个人都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和工作态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条件
1.近三年研究生导师考核(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结果须均有A(即每年有一类导师考核结果为A)。
2.模范执行《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管理办法》。
3.所指导的研究生思想品质优秀,已毕业研究生就业质量、社会贡献及认可度较高。
4.作为第一导师,原则上至少已经完整地指导过三届研究生,近三年毕业研究生总人数不少于10名。
5.历年所指导的研究生至少有1人获得过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或至少有2人获得过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参评条件
申报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均应模范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所指导的研究生思想品质优秀,已毕业研究生就业质量、社会贡献及认可度较高,还需同时满足:
1.队伍规模结构稳定。团队负责人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及组织能力,成员结构合理(3-10人),具有实质性的合作关系。
2.团队合作机制健全。具有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管理运行模式良好,职责分工清晰,对所在单位导师队伍建设的示范性作用突出。
3.整体育人效果突出。团队在培养研究生方面取得突出的科研及实践成果;5年内团队所指导研究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40岁以下中青年教师所指导研究生至少1篇。
4.团队导师中至少有1人近三年研究生导师考核(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结果均有A(即每年有一类导师考核结果为A)。
5.团队负责人,作为第一导师,原则上至少已经完整地指导过三届研究生,近三年毕业研究生总人数不少于10名。
三、推荐名额及推荐程序
(一)推荐名额
学校拟向辽宁省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13名,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5个。
(二)推荐程序与产生办法
1.各培养单位推荐
优秀研究生导师每个学院推荐1-2名,由学校组织差额评选;
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农学院、园艺学院各推荐2个,其他各学院推荐1个,由学校组织差额评选;
学院推荐结果上报学校的同时需要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2.学校评选推荐并公示
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选,对拟推荐结果(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负责人同一年度内不能重复)公示5个工作日。
3.上报辽宁省教育厅评选
四、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参与申报评选(含团队申报):
1.申请延期毕业的博士五年级、博士六年级研究生占所指导的在读博士研究生比例超过40%(不包括40%);
2.近五年,指导的研究生在国家、辽宁省和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不合格的,或同一年度出现2篇次及以上学位论文送审不合格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评选的情况。
五、时间安排
各学院应大力宣传,广泛动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要以此次申报评选推荐为契机,优中选优,在全院教师中树立起导师荣誉感,落实导师荣誉制度。申请者根据申请类别分别填写《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申请表》。学院组织院内评选推荐,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9月22日下班前将《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申请表》《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两份与相应的电子版文档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科。
联系人: 顾汉龙
联系电话:88487253 13998145266
电子邮箱:2015500018@syau.edu.cn
2022年9月16日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附件1.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doc
附件2.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3.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