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3]4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12月修订)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本次考核执行《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研究生导师每年年底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研究生导师当年津贴发放和次年招生研究生的重要依据。
2.导师考核的对象是所有在岗且已招收研究生的研究生导师。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级别,导师津贴发放系数分别为1.2、1.0、0.8。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考核。
二、考核程序
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程序分为导师自评、学科考核、学院考核和学校审批四个步骤,采取层层审批、层层负责制。
1.导师自评
研究生指导教师如实填写《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2)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3),报送给学科带头人或学科负责人。
2.学科考核
各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学科指导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导师个人填报材料,并签字认定导师填报的发表论文情况,审批结果及材料统一报送学院审核。
3.学院考核
各学院统一组织本学院各学科导师考核工作,完成导师考核表中科研课题和经费、科研和教学奖励的审核工作,汇总审批结果并上报学校。
4.学校审批
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院报送的导师考核材料和结果进行检查和审批,并以文件形式公布指导教师年度考核结果。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
各学院在2013年12月12日前务必完成导师年度考核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提交材料包括:
1.《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1)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2)、《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3)各一式两份。
 
                                       研究生院
                                     2013年12月2日
文件下载: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汇总表.xls
附件2: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3: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表.doc
附件4: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12月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