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4]22号
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4年夏季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正常时间毕业的)的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定工作已经完成,审定结果已于五月末反馈至各培养单位。请各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按要求认真组织答辩,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处理意见
     (一)评审专家都认为质量较好的论文,学校审查意见为“同意答辩”。请分委会通知研究生按专家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正常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二)评审专家认为质量一般,专家评审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学位论文,分委会通知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按专家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结果认定表》。分委会须对论文修改内容和修改过程进行认定,认定修改结果合格的研究生可以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三)有一名评审专家认为质量差而“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学校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凡经学校审查为不同意答辩的研究生,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重新申请答辩时论文评审结果仍为“不同意答辩”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受理其答辩申请。
二、申请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处理意见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八届三次会议决定,逐步实行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分离的管理办法。本次申请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处理意见如下:
     (一)完成研究生所有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发表文章和外语水平达到要求者,可以正常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完成研究生所有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发表文章达到要求者,可以正常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因外语水平未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研究生,在一年内仍达不到外语水平要求者,学校不再受理其授予学位申请。
三、优秀论文评选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在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参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发表被SCI(SSCI)全文收录论文1篇以上(影响因子须在1.0以上,第一作者);
(2)已发表被EI或CSSCI全文收录(或人文社科和经济管理类中文期刊影响因子在2.0以上)论文(会议论文除外)2篇以上(须有1篇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其他须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3)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时认定(少数服从多数)为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
2.申请参评优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发表被SCI(SSCI或CSSCI)收录论文1篇(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2)已发表被EI收录论文(会议论文除外)1篇以上(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3)在学校规定的影响因子在1.0以上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4)学位论文被论文评审专家、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时认定(少数服从多数)为优秀的硕士学位论文。
3.申请参评优秀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需有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发明专利登记(排名前三);
(2)已在中文期刊(影响因子0.6以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权威期刊以下论文申请者须为第一作者,权威期刊以上论文可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3)有重要建议或研究报告被省市领导批示采纳;
(4)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时认定(少数服从多数)为优秀专业硕士论文等。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评审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类推荐;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对优秀论文获得者给予奖励,并对优秀论文指导教师予以表彰。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答辩及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各学位分委会负责组织成立各学科答辩委员会,并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5日17:30之前;分委员会开会讨论学位授予和优秀论文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7日17:30之前;上报分委员会决议材料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9日17:30之前。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学位材料:
(1)博士:《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学位情况表》(一式两份)、《沈阳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含答辩委员会决议)》(一式两份)、《沈阳农业大学答辩委员会会议记录》(一式两份)、《沈阳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意见书》(一式两份)、导师评语、论文评阅书(五份)、《修改结果认定表》、《答辩及分委会讨论学位表决汇总票》。
(2)硕士:《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学位情况表》(用于学术型,一式两份)或《学位登记表》(用于专业学位,一式两份)、《沈阳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含答辩委员会决议)》(一式两份)、《沈阳农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意见书》(一式两份)、《答辩及分委会讨论学位表决汇总票》。
 2.学位论文:定稿纸质博士学位论文4本、硕士学位论文2本(由学院统一提交给校档案室1本、校图书馆1本),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本;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给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和校图书馆各一份,要求与定稿纸质论文一致。
      3.优秀论文推荐材料: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优秀论文作者简况表及指导教师简况表各两份。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一年内。
     4.个人信息维护: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核对并补充录入各类基本信息(要求学生6月20日17:30之前完成录入,否则影响其学位授予),并认真填写《研究生信息微机录入表》,由学院统一上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委员会主席是研究生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等环节的主要负责人,应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切实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6月3日
 
 
附件1:2014年夏季研究生毕业资格及学位论文水平审批结果清单(已发至各分委会)
附件2: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doc
附件3:优秀论文推荐材料.rar
附件4:学位授予材料.rar
附件5:答辩及分委会讨论学位表决票及表决汇总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