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4]57号
各学院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4年冬季申请答辩研究生的答辩工作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学位评定工作即将完成,为了保障我校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将对此次研究生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课程成绩的复审
1.各分委员会须对每名申请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成绩进行复审。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要取消对该生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并视虚假申报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2.校学位办对各分委员会上报的学生课程成绩要进行再复审。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学校要追究其导师和所在分委员会的责任,并不再接收该生的学位申请要求。
二、关于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复审
1.各分委员会须对每名申请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进行复审。在校期间发表论文不符合要求者,要取消对该生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并视虚假申报情给予相应处分。
2.校学位办对各分委员会上报的学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要进行再复审。在校期间发表论文不符合要求者,学校要追究其导师和所在分委员会的责任,并不再接收该生的学位申请要求。
3.申请博士学位、学术型硕士学位以及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将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提交到校学位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要查看学位申请人员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三、关于学位论文重复率的再检测
校学位办对各分委员会上报的电子版学位论文的重复率要进行再检测。电子版学位论文重复率超过规定标准的,按学术作假行为论处,学校要追究其导师和所在分委员会的责任,并不再接收该生的学位申请要求。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及学位分委员会要对电子版学位论文和纸质版学位论文的一致性负责。
上述提及的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和电子版学位论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给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截止日期为12月18日。
联系电话:024-88487253
电子邮箱:syauyjsxw@163.com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