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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12/18浏览量:关闭

   [2014]5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沈农大研究〔20143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本次考核执行《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沈农大研究〔20143号)相关规定。研究生导师每年年底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研究生导师当年津贴发放和次年招生研究生的重要依据。

  2.导师考核的对象是所有在岗且已招收研究生的研究生导师。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级别,导师津贴发放系数分别为1.21.00.8。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考核。

  二、考核程序

  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程序分为导师自评、学科考核、学院考核和学校审批四个步骤,采取层层审批、层层负责制。

  1.导师自评

  研究生指导教师如实填写导师考核相关材料,报送给学科带头人或学科负责人。

  2.学科考核

  各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学科指导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导师的个人填报材料,审批结果及材料统一报送学院审核。

  3.学院考核

  各学院统一组织本学院各学科导师考核工作,完成导师考核中科研课题和经费、科研和教学奖励的审核工作,汇总审批结果并上报学校。

  4.学校审批

  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院报送的导师考核材料和结果进行检查和审批,并以文件形式公布指导教师年度考核结果。

  三、填报要求

  12014年导师考核内容要统一填写到学校人事处下发的《沈阳农业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年度考核表》中,不再单独填写往年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表》。

  2.各学院对审核后的导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20141225下班前将本单位《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EXCEL)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联系人:周加野  彭博

  邮  箱:syauyjsxw@163.com

 

                          研究生院

                        20141218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汇总表.xls


附件2: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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