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5]27号
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5年夏季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正常时间毕业的)和学校抽评的6个学院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定工作已经完成,审定结果见附件1。请各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按要求认真组织答辩,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处理意见
     (一)评审专家都认为质量较好的论文,学校审查意见为“同意答辩”。请分委会通知研究生按专家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正常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二)评审专家认为质量一般,专家评审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学位论文,分委会通知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按专家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结果认定表》。分委会须对论文修改内容和修改过程进行认定,认定修改结果合格的研究生可以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论文修改情况进行抽查,凡未认真修改者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并对申请者所在学位分委员会、学科和导师进行通报批评。
      (三)有一名评审专家认为质量差而“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学校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凡经学校审查为不同意答辩的研究生,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重新申请答辩时论文评审结果仍为“不同意答辩”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受理其答辩申请。
    二、申请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处理意见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八届三次会议决定,逐步实行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分离的管理办法。本次申请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处理意见如下:
  (一)完成研究生所有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发表文章和外语水平达到要求者,可以正常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完成研究生所有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因小论文未见刊(博士)或因外语水平未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硕士),可以按毕业要求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获得毕业证书。
三、优秀论文评选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在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参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发表被SCI(SSCI)全文收录论文1篇以上(影响因子须在1.0以上,第一作者);
(2)已发表被EI或CSSCI全文收录(或人文社科和经济管理类中文期刊影响因子在2.0以上)论文(会议论文除外)2篇以上(须有1篇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其他须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3)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时认定(少数服从多数)为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
2.申请参评优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盲审,两位评审专家的评价结果均为良好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发表被SCI(SSCI或CSSCI)收录论文1篇(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2)已发表被EI收录论文(会议论文除外)1篇以上(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3)在学校规定的影响因子在1.0以上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4)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时认定(少数服从多数)为优秀的硕士学位论文。
3.申请参评优秀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盲审,两位评审专家的评价结果均为良好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需有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发明专利登记(排名前三);
(2)已在中文期刊(影响因子0.6以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权威期刊以下论文申请者须为第一作者,权威期刊以上论文可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
(3)有重要建议或研究报告被省市领导批示采纳;
(4)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时认定(少数服从多数)为优秀专业硕士论文等。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评审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类推荐;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对优秀论文获得者给予奖励,并对优秀论文指导教师予以表彰。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答辩及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各学位分委会负责组织成立各学科答辩委员会,并在答辩前一周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3日;分委员会开会讨论学位授予和优秀论文推荐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5日;上报分委员会决议材料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7日。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学位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学位情况表》(学术型)或《学位登记表》(专业学位)、申请答辩及学位材料包中《授予学位材料》、《答辩及分委会讨论学位表决汇总票》以及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研究生学位信息电子汇总表);
2.博士学位论文4本、硕士学位论文2本,其中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再增加1本;
3.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优秀论文作者简况表及指导教师简况表各二份。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是在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一年内。
学校要求各学院院长、分委员会主席和学科带头人要从我校长远利益出发,必需对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加强管理,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1日
 
附件:
1.2015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评阅结果清单(发至各分委会)
2: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doc
3:优秀论文推荐材料.rar
4:答辩及分委会讨论学位表决票及表决汇总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