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4〕40号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授课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沈农大研究〔2017〕9号)规定,经本人申请、学科及学院认定、研究生院组织试讲后,同意聘请徐英德等9名教师为研究生授课教师。
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学院 |
姓名 |
1 |
农学院 |
薛 伟 |
2 |
园艺学院 |
李馨玥 |
3 |
食品学院 |
沈昳潇 |
4 |
食品学院 |
谭 慧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苏春子 |
6 |
经济管理学院 |
梅 开 |
7 |
经济管理学院 |
刘 竹 |
8 |
土地与环境学院 |
蒋卓东 |
9 |
土地与环境学院 |
徐英德 |
请以上教师将所承担课程教学内容的大纲,提交学院主管研究生院长审核。并在教学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肃研究生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为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贡献力量。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