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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交《专业实践计划》和《实践总结报告》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2/27浏览量:关闭

研〔2024〕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是确保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并提交实践学习计划及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一、提交材料

1.请研究生将《沈阳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附件1)和《沈阳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2)交到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各院汇总、整理后于3月1116:00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

2.请各学院将实践必修环节成绩汇总后,将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连同《实践计划》及《实践总结报告》一并交到培养科。

二、成绩评定

《沈阳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由实践指导教师(校内、外导师)根据研究生工作态度和实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成绩,记录为“优”、“良”、“”或“不合格”。

三、系统成绩录入

学校审核后将《实践计划》及《实践总结报告》返回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档,然后开通成绩录入系统,由学院负责研究生管理的老师进行实践必修环节成绩录入。

附件: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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