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3〕1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辽宁省、学校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鼓励和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探索符合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打造特色鲜明的卓越研究生教育体系,推动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沈农大研究〔2016〕12号),现将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2023年立项、2022年中期检查及2021年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2023年计划立项资助重点项目(专项改革项目)1-5项,资助额度10000元/项,一般项目30项,资助额度3000元/项,经费自筹项目若干。项目资助周期一般为二年。
(二)立项申报及结题条件
1.2023年项目申报要求按照《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沈农大研究〔2016〕12号)及《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执行。
2.本年度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指南参照附件2。
3.项目主持人本年度每人限报1项,且每人参加项目不超过2项(含主持项目),项目人员组成原则上重点项目不超过7人,一般项目不超过5人。2021年研究生教改项目主持人可在申请结题验收的同时申报2023年项目,结题通过即可参评,且学校将对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主持人予以优先支持立项。
4.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省级及以上在研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主持申报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
5.项目结题条件: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作为参编及以上身份公开出版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教材1部。到期项目逾期未报结题验收相关材料,视为结题验收不合格。结题验收不合格项目主持人,停止新项目申报2-3年。
(三)立项申报程序及要求
1.教师申请。申报人填写“《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以“指南题号-本单位推荐序号-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指南题号见附件2)。其中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为二年。
2.单位初评。各单位按照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一般项目不超过5项进行初评、排序推荐,并按推荐顺序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单位-汇总表”命名,纸质版须盖学院章。
立项申请书(WORD)和汇总表(EXCEL)材料,请各单位汇总后,于4月14日16:00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7510004@sya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聘请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推荐,择优确定立项项目。
4.立项资助。经批准立项研究生教改项目给予相应经费支持(不含经费自筹项目)。学校鼓励项目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今年学校和辽宁省研究生教改项目评选将同步进行,根据校级评选结果推荐参加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评选。
二、中期检查工作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资助的研究生教改项目,其中,一般项目44项,自筹项目7项。详见研究生教改项目2023年中期检查清单。
(二)中期检查程序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填报《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5)。
项目主持人如需对项目研究计划、主要研究人员、研究时限进行重大调整,或申请项目终止,均须填报《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6),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实施。违反者将撤销其承担的项目,追回已拨经费,不得申报新一轮项目。
2.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要加强管理,为项目研究与顺利实施提供必要条件。
3.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评估,监督项目的完成情况。不按规定报送中期报告书或工作进展不力的项目,学校将停止经费使用。对于申请终止的项目,同时终止其经费资助,并视情况,全部或部分追回已开支的费用,且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年延期结题项目及2021年立项项目,其中,2020年延期结题项目9个,2021年应结题项目61个。详见研究生教改项目2023年结题验收清单。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填报《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7)。
2.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通过结题项目可推荐参评校级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及其他省级课题申报。
3.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按自动撤销处理,学校将取消该立项,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改项目,并核减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名额。
4.因故不能按期结题的2021年立项项目,项目主持人填报《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8),报至研究生院审批。
中期报告和结题验收材料,以“项目编号-某某单位-中期/结题”命名压缩,请各单位汇总后,于4月21日16:00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7510004@sya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人:张鑫 赵曼
电 话:88487056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