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3〕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 2023 年辽宁省研究生创新项目及对部分项目开展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72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部署,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本次申报工作。
一、示范基地申报要求
1.各基地负责人填写《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书》。
2.各基地负责人对本基地情况进行8分钟PPT汇报,汇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基地的建立②基地的运行与管理③基地建设保障④联合培养研究生情况。
3.学院提交《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按序推荐。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基地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如无学校行政公章,后期由研究生院统一加盖。
二、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申报要求
以国家或省级一流学科为依托,已建有省级创新中心的一流学科原则上不再审批。
三、已满三年示范基地检查评估及调研要求
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相关基地负责人。
四、其他
《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3月29日前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邮箱2017510004@syau.edu.cn。具体通知内容详见附件材料。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