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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及2016年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11/23浏览量:关闭

[2017]54

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沈农大研究〔2016〕12号),现将2017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及2016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教改项目立项工作

1.立项范围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是研究生教育中的教学问题。本次立项内容分别是:(1).精品课、案例课、双语课,主要针对研究生课程教学进行改革与实践。(2).围绕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的工作任务(附件1)设立专项教改项目,要求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主持人为院领导或学科(学术)带头人或学科骨干成员(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每个培养单位至少申报一项。

2.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选题、申报人条件及经费投入须符合《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沈农大研究〔2016〕12号)的有关要求。

在所承担的研究生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主持人不得新申报本次精品课、案例课、双语课等课程教学项目,专项改革项目可以申报。

3.立项程序与资助

项目立项严格遵循教师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会议答辩(重点项目)、批准立项五个程序进行。

本次课程教学改革立项为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两类,分别按照每年3000元和经费自筹的标准进行资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设立专项,按照每年10000-30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鼓励各项目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费配套支持。2-3年一个资助周期,做得好的可以连续滚动资助。

4.申报材料

各学院申报时应提供下述材料: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和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名格式为“单位全名+主持人姓名”,如“××学院 张××”),纸质版一式三份。

2)《2017年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excel格式填写)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纸质版要求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二、2016年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范围

为实现动态管理、引入竞争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将对立项项目实施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的范围是:获得2016年度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的69个项目。其中,一般项目45项,自筹项目24项。

2.中期检查评估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研究生教改项目的前期所取得的成果给予评估,监督教改项目的完成情况。不按规定报送中期报告书或工作进展不力的项目,将停拨经费和停止经费使用。项目若不能按计划进行,须书面说明原因,申请延长或中断。对于申请中断的项目,同时中断其经费资助,并视情况,全部或部分追回已开支的费用。并不得再申请研究生教改项目。

3.中期检查提交材料

1)《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4)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

2)如项目研究计划、主要研究人员、研究时限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5),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星期二)17时。

四、报送地点

研究生院培养科(服务中心裙楼211)。

联系电话:88487056。

 

附件.zip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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