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1级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二学期公共课程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1月30日—12月1日。请各位考生严肃对待考试,遵守考场纪律,圆满完成本学期的课程学习任务。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
    考试要求:
    1.考生凭学生证参加考试。严格按照监考教师座位安排对号入座。
    2.考试过程中,考生手机关闭。无论什么原因手机发出声音,均按考试作弊处理。
    3.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使用电脑笔记本等电子产品。可根据课程要求,使用计算器和纸质英语字典。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