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2〕3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同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沈阳农业大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沈农大研究〔2020〕16号),我校特制定《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培育项目管理办法》(沈农大研究〔2021〕4号)。现将2021年研究生创新培育项目阶段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阶段考核范围
2021年立项资助的研究生创新培育项目。详见2021年研究生创新培育项目立项资助名单(附件1)。
二、阶段考核程序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填写《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培育项目资助中期报告书》(附件2)。
2.项目申请人如申请项目终止,须填报《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培育项目终止申请单》(附件3),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3.不按规定报送中期报告书、申请终止、有学术不端行为的项目,视情况,研究生院将追回全部或剩余项目资助经费。
三、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项目是否继续。
四、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20日16:00前,将本单位中期报告书(项目终止申请单)电子版发送至zhangx1222@sya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递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培养科。
联系人:张鑫 赵曼
电 话:88487056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