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7]52号
有关学院及全体2017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校定于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17日期间组织2017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全专硕)进行本学期的公共课程学习,要求2017级全体非全专硕按时参加,保质保量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非全专硕课程由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协调安排。其中,公共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由各相关培养学院负责安排。公共课开始上课时间:2017年11月27日(详见课表)。
二、请各学院根据各自类别(领域)2017级非全专硕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公共课程时间安排,确定本学期开设专业课程及上课时间、地点,并于11月27日前将课程落实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
三、各学院要及时通知2017级非全专硕,要求2017级非全专硕按照学校课程安排时间提前做好准备,保证上课时间及学习质量。
附件:2017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一学期公共课程授课时间表.doc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