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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硕博连读生和20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08/30浏览量:关闭

研〔202034号

各学院及学位分委员会: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修订)》(沈农大研究〔2018〕10号)及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开题时间为第三学期末,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开题时间为第三学期初,硕博连读生开题时间为第五学期初。现将2018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和2019级研究生开题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开题时间

2018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和2019级博士研究生开题(含提交材料)工作截止202010月15日,2019级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硕和非全日制专硕)开题(含提交材料)工作截止2020年9月25日,以上开题均包含相应年级和类型的留学生。请各培养单位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开题日期。

二、开题条件

凡按培养方案应修完学位课程的研究生均须参加所在学科方向组织的开题,凡因各种原因(除考试不及格或考试作弊外)不能参加开题的,均须在开题通知下发之日后五天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允许有一次延期开题的机会。延期开题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同时顺延。

三、开题要求

1.认真学习文件。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导师和有关人员学习《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修订)》(沈农大研究〔2018〕10号)及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按时开题、按要求开题。

2.加强组织领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是研究生开题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按规定组织好开题工作。各培养单位要及早进行布置,及时通知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准备好开题各种材料,按时进行考核。

3.严格纪律要求。开题报告期间研究生一般不准外出,凡因病或因公外出,不能直接参加开题环节的,必须向所在学院请假,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延期开题,延期开题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同时顺延。联合培养和申请外出做论文的研究生要回校参加开题考核

四、提交材料

1.录入综合管理系统。为了加强对开题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申请开题的研究生须在开题前一周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开题信息,开题结束后再进入系统对开题报告进行完善。

2.提交开题准备材料。请各培养单位及早确定开题时间、地点、小组成员,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并于开题前一周从系统导出评审安排,即《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小组情况表》,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并备案,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未提前将情况表报培养科审核备案的学院,学校将不承认其开题环节。

3.提交开题结果材料。开题工作完成后,学院应在一周内将开题报告评审结果从系统导出,即《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留本学院存档。

 

附件:

1.学生论文开题流程说明

2.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延期开题申请表

3.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修订)》的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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