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8]6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规定(修订)》(沈农大研究〔2017〕2号)、《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2016年9月修订)》(沈农大研究〔2016〕8号)要求,2016级研究生已完成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任务。根据2016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有关要求,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均赋予相应学分。现将网上提交考核结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
2018年10月26日——2018年11月2日。
二、提交对象
全体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提交内容及要求
(一)开题报告
1.开题报告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开题小组给出的考核结果如实提交,如有作假按教学事故处理。
2.凡开题报告取得合格及以上考核结果者,可获得相应学分。开题报告不合格者,要在2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如仍不合格,需在下一年重新开题,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同时顺延。
(二)中期考核
1.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五个档次,即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为基本合格者,限期一年内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按成绩合格录入,尚未合格者暂不录入。请各培养单位按照中期考核小组给出的考核结果如实提交,如有作假按教学事故处理。
2.凡中期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考核结果者,可获得相应学分。中期考核为基本合格者,考核组需向其提出限期一年内整改的警告事项。一年内经考核整改事项合格者可顺延期限完成研究论文。一年内经考核整改事项仍不合格者勒令退学;中期考核为不合格者须提出勒令退学。
四、提交流程
请各培养单位使用“**学院教师1”账号,登录老系统http://10.2.0.40/Education/index.aspx“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按时、保质提交考核结果。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