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21〕29号
各学院(部)、研究生导师、2021级全体研究生:
为保证2021级研究生制定正确的个人培养计划,顺利开展学业,请各学院(所)及研究生导师按要求认真开展2021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审查工作。
一、审查对象
2021级全体研究生。
二、个人培养计划审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学院可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报表查询-选课统计-学生选课统计表导出本单位2021级全部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然后进行审查。
通过个人培养计划审查的研究生,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将该生个人培养计划状态设置成“学院审核通过”,并在《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学院审核报告》中签字盖章,同时督促个人培养计划不合格者在9月17日前修改或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学院审核通过后再次提交审核报告,各学院提交第一次《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学院审核报告》截止时间为9月6日。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1年8月31日